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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及规范运作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14-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4-007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及规范运作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规范运作的监管工作函》,主要内容如下:

      我部注意到: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生化”)2014年1月28日发布了控股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豁免公司债务利息的公告,现有如下问题请详细说明。

      一、昌九集团于2013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豁免公司债务利息的议案,昌九生化迟至2014年1月28日才予以公告,请详细说明原因。

      二、昌九集团同意豁免昌九生化应付债务利息共计52,008,400.72元,其中2013年度债务利息22,729,745.76元;以前年度累计债务利息(剔除2012年豁免部分)29,278,654.96元,豁免的债务利息计入资本公积,增加昌九生化2013 年末净资产52,008,400.72元,请昌九生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该债务利息豁免计入2013年度资本公积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专项意见,并请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说明。

      三、2014年1月9日昌九生化发布了异常波动公告,该公告称经向控股股东昌九集团、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询证,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昌九生化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昌九生化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请昌九生化提供律师关于债务利息豁免是否属于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昌九生化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及是否违背昌九集团上述承诺的专项意见,并请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说明。

      我司及昌九集团将认真研究和回复,并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在2014年2月20日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