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排他性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保重装 公告编码2014-008号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排他性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框架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本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的协议或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一、协议签署情况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0%)——成都天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节能”)与湖南裕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华化工”)于2014年2月17日签订了《关于联合实施热法氯化铵项目的排他性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
湖南裕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衡阳市珠晖区金甲岭,法定代表人:刘常松,注册资本:5178.75万元人民币,主要生产经营碳酸氢钠(小苏打)、氯化铵、工业盐、碳酸氢铵等产品。裕华化工主要利用当地丰富的岩盐资源,采用复分解方法生产小苏打,并回收氯化铵和工业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
双方合作在裕华化工建设15万吨/年热法氯化铵技术的示范项目,含热电工程(下称“示范项目”)。双方合作在国内外纯碱及其它化工行业共同推广热法氯化铵技术的应用,包括以此成套技术为主体的新建、扩建、迁建、技改、技措等工艺装备的工程项目(下称“推广项目”)。
2、关于框架协议初步约定的主要内容
在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节能效益的部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其付款及发票开具方式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执行;裕华化工授权天保节能在国内外纯碱及其它化工行业独家推广热法氯化铵技术;在示范项目、推广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申请的专利由双方共有。
天保节能主要负责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备、管道、阀门等采购,以及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安装、非标设备制作安装等内容;在项目推广过程中承担商务洽谈、工程承包、设备制作、安装等内容。裕华化工在推广项目中负责热法氯化铵技术提供、技术支撑、技术交流等与技术相关的内容。
3、合作期限
推广项目合作期限20年。
4、合同生效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签署日为生效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框架协议,未来收益、实施情况和具体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300362 证券简称:天保重装 公告编码2014-009号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
核查情况及复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保重装;证券代码:300362)于2014 年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亲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叶玉茹、邓翔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0%)——成都天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裕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7日签订了《关于联合实施热法氯化铵项目的排他性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公告编码2014-008号《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项目排他性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次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框架协议,未来收益、实施情况和具体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2月19日开市之时复牌。
特此公告!
成都天保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