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公告编号:临 2014-005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北京的电线电缆销售市场,公司拟在北京设立主要从事电线电缆销售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义乌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浙江义乌的电线电缆销售市场,公司拟在浙江义乌设立主要从事电线电缆销售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增加一名副总裁。根据总裁孙振华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和建议,拟聘任夏成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陆界平先生和刘丹萍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夏成军先生担任副总裁的提名、聘任程序、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夏成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陆界平先生和刘丹萍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简历:
夏成军:硕士研究生,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公告编号:临 2014-006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4年2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公告编号:临 2014-007
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胜股份”)于2014年2月18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继续将30,000万元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154,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5元,共募集资金851,135,115元,扣除发行费用29,101,2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2,033,91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2年4月11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已于2012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公告,公司已向保荐机构作了通报。。
公司于2012年6月18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4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已于2012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公司已向保荐机构作了通报。
公司于2013 年2月1日召开的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14年1月27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于2014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公司已向保荐机构作了通报。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用款进度逐步归还,减少募集资金闲置,并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投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保证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计需用资金时,公司将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流动资金借款归还。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报保荐人。
四、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0,000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2014年2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胜股份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宝胜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宝胜股份在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基础上,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和不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上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宝胜股份将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