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23 股票简称:兰花科创 公告编号:临2014-002
债券代码:122200 债券简称:12晋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近日接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2月18日前全面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转制后,原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原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及各项法律文件,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将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的上市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因此,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