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
    设立财务公司获开业批复的公告
  •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黄山高铁公路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
    公 告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运输生产情况简报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停牌公告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钢集团产业战略规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  
    2014年2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B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版:信息披露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
    设立财务公司获开业批复的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黄山高铁公路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
    公 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运输生产情况简报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的停牌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钢集团产业战略规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4-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下简称《指引》)和江西证监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补充通知》(赣证监函[2014]3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规定,于2014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号)。经过认真自查,现将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事项补充披露如下信息:

      1、水业集团2006年洪城水业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水业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积极倡导对洪城水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该项承诺尚未履行。

      公司将根据江西证监局《通知》的要求,在2014年3月至6月期间,每月披露一次上述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4-004

      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