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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4-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6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要求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32号)等文件精神,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事项进行了自查,并于2014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现就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2007年4月,公司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承诺: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将积极推进良山、太平等矿区的采矿权以公允价值置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状况:2011年6月23日,公司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拟以不低于6.23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不超过4亿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公允价值将良山、太平等矿区的采矿权置入上市公司。受钢铁业产能过剩,竞争加剧的严峻形势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自2011年9月起跌破每股净资产后,至今一直未回升至每股净资产以上,该项承诺尚未完成。公司将加强与新钢集团的沟通交流,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承诺事项予以解决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