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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4-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编号:2014-004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补充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甘肃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甘证监函字﹝2014﹞24号)要求,于2014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号)。

      现对编号为(2014-003号)的公告进行补充信息披露如下:

      一、承诺类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二、承诺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中材股份于2011年11月9日承诺:“1、本公司将尽力减少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实际控制企业与祁连山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业务来往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和其它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股份公司利润,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通过影响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损害祁连山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材集团于2011年11月9日承诺:“1、本公司将尽力减少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所实际控制企业与祁连山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业务来往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和其它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股份公司利润,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通过影响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损害祁连山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承诺期限

      上述承诺长期有效。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承诺人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