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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2月21日在公司办公楼3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董事沈勇、翁征通过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参与新型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发挥与公司的协同效应,决定进行如下对外投资:

      1.1投资成立天津奥图科技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投资200万元人民币与叶晨光等自然人共同成立天津奥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图科技”),致力于智能穿戴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奥图科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投资完成后,公司占奥图科技2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议案获得通过。董事沈勇基于个人判断,对本议案表决弃权。

      1.2投资参股深圳市光聚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深圳市光聚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一家专业从事MEMS传感器和传感信号集成芯片为基础的移动医疗设备方案与模组的公司,以下简称“光聚通讯”)120.772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光聚通讯增资后1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1票,议案获得通过。董事沈勇基于个人判断,对本议案表决弃权。

      以上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