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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2014-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3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18号文核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宜华木业”)以2014年2月17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宜华木业股本总数1,152,662,718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本次配股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2月24日(T+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45,798,815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结合联席主承销商网下认购数据,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项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流通股股东

    认购合计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有效认购股数(股)327,858,28694.81%2,349,0000.68%330,207,28695.49%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元)1,321,268,892.5894.81%9,466,4700.68%1,330,735,362.5895.49%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宜华木业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45,798,81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343,449,81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2,349,000股。本次宜华木业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4.03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7日,T日)收市,宜华木业股东持股总量为1,152,662,718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4年2月24日,T+5日)宜华木业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330,207,28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330,735,362.58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345,798,815股的95.49%,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2、承诺认购履行情况:宜华木业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全额认购了其可配股数合计81,588,369股,占宜华木业本次可配股份总数345,798,815股的23.59%。

    3、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2014年2月26日,T+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4年2月1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槐东工业区

    联系人:刘伟宏

    电话:0754-85100989

    传真:0754-85100797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850

    保荐代表人:陈慎思、胡衍军

    项目协办人:朱保力

    项目组成员:袁若宾、林焕伟、杨 光

    联系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电话:020-87555888-8691、8383

    传真:020-87555850

    3、联席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24

    联系人:胡瑜萍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