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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8版)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回 执

      截止2014年3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签章)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11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2014年2月11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14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姜凤先生主持,财务总监牛宜美女士、总经济师王宗良先生

      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昭军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

      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2014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2014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2014]第37050002号),公司2013年度税后净利润为437,572,817.18元,该利润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一、利润分配比例: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2013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为437,572,817.18元,据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①按净利润437,572,817.18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757,281.72元;

      ②2013年度净利润437,572,817.18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757,281.72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93,815,535.46元,加上以往年度未分配利润1,538,667,862.0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1,932,483,397.54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1,150,000,000.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00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115,000,00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分配按照税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交。

      ③同时,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0,000,0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转增股本,合计转增1,150,000,000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圣德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2)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东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3)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4)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5)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及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详见2014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年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就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公司出具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14年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12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2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201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第16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号)第41条和第77条、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证上〔2006〕5号)第37条等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201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核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严格遵循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通过定期查阅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和现场调查,严密关注被担保方资产状况,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使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规模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3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我们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章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同意公司编制并经董事会审核通过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降低销售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太阳香港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规避人民币升值的汇率风险。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资信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兖州中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曹春昱、刘学恩、王晨明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13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4年2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已于2014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编号为2014-006,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2014年3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078/)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洪信先生、独立董事王晨明女士、财务总监牛宜美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昭军先生、总经济师王宗良先生、公司保荐代表人梁颖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踊跃参与网上交流。

      特此通知。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4-01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控股子公司兖州华茂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纸业”)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公司”)合作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建信公司与华茂纸业及太阳纸业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太阳纸业法定代表人李洪信先生为华茂纸业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保证华茂纸业正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华茂纸业拟与建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公司”)

      1、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

      2、法定代表人:顾京圃

      3、关联关系: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华茂纸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兖州华茂纸业有限公司部分纸机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兖州华茂纸业有限公司

      4、所在地:兖州市西关大街66号

      5、资产价值:租赁物原值总计不超过2.86亿元人民币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华茂纸业部分纸机设备

      2、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公司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公司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确认承租人已经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自动转移至承租人且不带有出租人任何保证。

      3、融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 自起租之日起60个月

      5、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息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租金,每三个月收取一次。

      6、担保方式:由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太阳纸业法定代表人李洪信先生为华茂纸业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建信公司所有。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华茂纸业经营情况稳定,成长性良好,资产质量优良, 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华茂纸业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 进一步增强华茂纸业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