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编号:2014-02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2014年2月25日-2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近日,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尝试建立O2O合作关系,目前阶段主要集中在开通微淘账户、会员招募、电子优惠券推送等方面。公司与阿里巴巴此次合作的首个启动项目将在公司下属的北京万柳购物中心试运行,并将视合作情况逐步推广到其他项目。阿里巴巴将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企业O2O业务,逐步与公司在流量、营销、会员、数据、支付等层面探讨新的合作模式。该次合作目前尚处于初始阶段,公司目前未有较大资金投入,合作也不会在短期内对公司收入有明显提升,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阿里巴巴开展合作的公告》。
2、本公司前期披露的消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自查,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及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询证,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以及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此外,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公司与阿里巴巴开展O2O合作)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500-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业绩相比,变动幅度不超过50%,具体数据将在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