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50 股票简称: 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4-00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在北京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英海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彩先生代为表决。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常小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公司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政策,公司间接控股的联通运营公司于201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如下: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约人民币39.3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人民币4.0亿元, 计提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1.3亿元。同时本年度收回以往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约人民币1.1亿元。另外,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约人民币35.1亿元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同时冲销了相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以前年度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因出售而转出相应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约人民币2.0亿元。对已达到使用期限或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净收益约为人民币1.2亿元。
(同意:8反对:0 弃权: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将自联通红筹公司分红所得现金在扣除公司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取的各项基金后,以现金方式全额分配给股东。根据联通红筹公司2013年度每股派发股利的建议,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收现金股利约12.70亿元。扣除本公司日常开支和预提的2014年度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约11.35亿元。以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11.97亿股计算,每股可派发现金股利0.0534元(含税)。
按照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我公司2013年度分派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2.9%。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包括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审计、半年报审阅、季报商定程序等服务。同时授权管理层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毕马威协商2014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同时要求董事会秘书依据该报告编制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网站)。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在2013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我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中国联通2013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中国联通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联通红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渗透投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联通红筹公司拟在2014年4月16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渗透投票”的规定,在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中,如下事项需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联通红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综合考虑联通红筹公司2013年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股利政策连续性,建议联通红筹公司派发2013年度股息人民币0.16元/股。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2、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的惯例,拟由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一定期间内决定下列事项:
(1).任命及重选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袍金。
(2).授权董事会在规定的期间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指定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按适用的法律购买公司股份。
(3).按惯例授权董事会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现有联通红筹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额外股份,以及按联通红筹公司被购回股份的数目扩大授予联通红筹公司董事发行、配发及处理股份。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起算。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3、关于联通红筹公司新股份期权计划
建议实施有效期为10年的联通红筹公司新股份期权计划,并授权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或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可能授权的其他委员会,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复后,根据联通红筹公司新股份期权计划授出股份期权及配发期权股份,并采取实施联通红筹公司新股份期权计划可能需要的一切行动。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十一)、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网站以及指定报刊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同意:8 反对:0 弃权: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050 股票简称: 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4-005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在北京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国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四次会议。通过这些会议,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公司监事会列席了2013年度所有董事会现场会议。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等。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3 反对:0 弃权: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网站)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 反对:0 弃权: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会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时认为,通过持续的内控审计及自我评价,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在2013年12月31日有效;也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同意:3 反对:0 弃权: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4-00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4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9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2014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同意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周三)上午9:00
(四)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香格里拉酒店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表决事项:
(一)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联通红筹公司”)的控股公司,按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将自联通红筹公司分红所得现金在扣除公司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取的各项基金后,以现金方式全额分配给股东。
由于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27日提议派发2013年度股利,每股派发股利0.16元。根据联通红筹公司2013年度每股派发股利的建议,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应收现金股利约12.7亿元。依照本公司的章程,扣除本公司日常开支及预提2014年度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约11.35亿元。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提议派发2013年度的股利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534元(含税)。
(三)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建议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包括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审计、半年报审阅、季报商定程序等服务。
建议授权管理层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毕马威协商2014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
(四)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五)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列席了2013年度所有董事会现场会议。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等。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详见2014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网站);
(七)关于对联通红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渗透投票”的议案: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联通红筹公司拟在2014年4月16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渗透投票”的规定,在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中,如下事项需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关于联通红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综合考虑联通红筹公司2013年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股利政策连续性,建议联通红筹公司派发2013年度股息人民币0.16元/股。
2、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上市公司的惯例,拟由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一定期间内决定下列事项:
(1)任命及重选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袍金。
(2)授权董事会在规定的期间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指定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按适用的法律购买公司股份。
(3)按惯例授权董事会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现有联通红筹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额外股份,以及按联通红筹公司被购回股份的数目扩大授予联通红筹公司董事发行、配发及处理股份。该项授权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起算。
3、关于联通红筹公司新股份期权计划
建议实施有效期为10年的联通红筹公司新股份期权计划,并授权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或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可能授权的其他委员会, 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复后,根据联通红筹公司新股份期权计划授出股份期权及配发期权股份,并采取实施联通红筹公司新股份期权计划可能需要的一切行动。
三、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4年4月9日下午3: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办法:
股东可在2014年4月14日之前填妥本公告附件《回执》,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送给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路1033号29楼投资者关系部
邮政编码:200050
电话:021-52732228 传真:021-52732220
联系人:王女士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并请带好本人股票帐号(磁卡)。
2、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3、本次会议聘请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回执(自然人股东用)
本人(或委托 先生/女士)登记出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资料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二○一四年 月 日
(本回执复印或自制均可使用)
回执(法人股东用)
本单位登记出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会议及行使股东的全部权利。本单位的有关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股东帐号: 持股数: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二○一四年 月 日
(本回执复印或自制均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