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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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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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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 年5 月22 日《关于核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67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发起份额认购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无法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延期,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 12 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尤象都(代行)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出资额(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7500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87512.5%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1875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1875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87512.5%
    合 计15000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原董事长徐旭女士因组织安排离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董事张国臣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石油炼油与销售分公司高级会计师,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副处长。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监事。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家体改委副司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职。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历任国家计委、经委、国务院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国华诚集团董事长,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现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樊纲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长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工作。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广电总公司及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吕红玲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会计核算部副经理、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组负责人。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监事吴磊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

    督察长李立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等职。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伟仓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6年证券从业经历。2008年5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数量研究员、债券经理,期间主要从事数量研究和债券投资工作。2012年12月起担任银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7月起担任银河增利发起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者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成立时间:1996年01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88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号

    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010) 6622 3584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17年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10大中心城市设立240多家分支机构,发起设立北京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设立第三批首家银行系基金公司——中加基金公司,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2013年9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12075亿元,实现净利润110亿元,人均创利130万元,成本收入比仅21.98%。ROA1.22%,ROE18.87%,不良贷款率0.61%,拨备覆盖率为415.24%,资本充足率11.89%,品牌价值148.58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行105位,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持续打造“人均最赚钱的银行”。

    17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教育、慈善等方面向社会捐助近7000万元人民币,充分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最佳区域性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奖”、“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称号。

    2、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9月起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行的高起点优势,陆续引进优秀人才,搭建了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截至2013年9月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所有员工均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员工占比70%。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尤象都(代行)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3座15楼B5(邮编:100044)

    电话:(010)58301616

    传真:(010)58301156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苏宁电器5层银河基金(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28808

    传真:(0451)53905578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17号赛格景苑2楼(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网址:www.cib.com.cn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0769)23394102

    客服电话:961122

    公司网站:www.drcbank.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人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 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7)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杨晓天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1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9)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山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2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宗瑞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2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邮编:100125)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2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 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3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269280-225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 www.pingan.com

    (3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5)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51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

    电话:(024)22955449

    传真:(024)22955449

    联系人:宋伟

    客服电话:(024)22955438

    网址:www.chstock.com

    (3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uaan.com.cn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 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cn

    (9)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张兰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濮晓达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

    基金名称: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增利债券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辅助投资于精选的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获取平稳收益;以股票投资为辅,以增强投资回报;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提升基金整体收益能力,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集合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投资(含权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为主的债券型投资基金,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获取平稳收益,并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增强回报,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VPPI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个股精选策略、新股申购策略等。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判断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主动调整股票、债券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以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在对宏观经济环境判断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整体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流动性及各类资产相关性等因素,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优化,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为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提供支持。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新股首发上市涨幅、不同主题或行业的市场轮动情况等。

    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本基金会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和利率趋势,选择流动性好,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借鉴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中的VPPI(Variable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可变组合保险策略,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在基金资产配置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上的配置比例,兼顾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通过VPPI策略将基金资产动态优化分配在无风险资产和风险资产上,并根据数量分析、市场波动等来调整、修正风险资产与无风险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比重,积极参与分享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收益,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运用VPPI策略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步骤如下:

    1、分析并考察基金最近一年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净值增长率;

    2、分析并研判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组合在未来一年内的预期收益率;

    3、分析并比较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优势,确定风险资产放大倍数。风险资产放大倍数的确定基于股票、债券等不同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优势比较,当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优于债券等低风险资产,则适当提高风险资产放大倍数,否则,则降低风险资产放大倍数;

    4、确定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运用VPPI策略确定资产配置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风险资产放大倍数×(基金最近一年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组合未来一年的预期收益率)

    在本基金成立初期,或者基金最近一年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小于或等于零时,则:

    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风险资产放大倍数×(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组合未来一年的预期收益率)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证券市场分析走势及其变动趋势,并综合考量基金的风险承受能力,在谨慎原则下对基金资产配置情况进行修正或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采取久期配置、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类属配置、单券选择、附权债、回购杠杆、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寻求获取长期稳定的风险收益。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考虑信用溢价对久期的影响,若经济下行,预期利率将持续下行的同时,长久期产品比短久期产品将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信用溢价要求更高。因此应缩短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层面的信用风险周期和代表性行业的信用风险结构变化,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债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1)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本基金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

    2)信用分析策略

    为了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5)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收益率情况及资金成本水平,实时把握不同市场和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采取适度的回购杠杆操作,有效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6)附权债券投资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从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

    1)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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