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事宜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事宜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4-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事宜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80号)文件,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同意哈电集团以51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67063.4049万股,其中:哈电集团(SS)持有不超过13590.60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0.27%;佳木斯电机厂(SS)持有10792.8537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6.09%。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