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4-0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上午9点30分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电话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独立董事就公司为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债权回购保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债权回购保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由于本公司副董事长赵宁、大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为泰丽宫的上述贷款提供担保,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赵兴龙、赵宁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泰丽宫贷款提供债权回购保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4-0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
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
提供债权回购保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借款人: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
● 保证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3亿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元
● 本次反担保情况:本公司为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债权回购保证;泰丽宫用其所拥有的土地及房产,泰丽宫股东以其拥有的泰丽宫全部股权对本公司进行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情况概述
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简称泰丽宫)拟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五矿信托)申请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
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赵宁先生、华彦标先生拟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泰丽宫拟用其合法拥有的6亿元存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赵宁个人拟用其合法拥有的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债权回购保证,即信托终止时,本公司受让泰丽宫所有未清偿的贷款债权。
由于本公司副董事长赵宁、大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为泰丽宫的上述贷款提供担保,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赵兴龙、赵宁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保证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兴龙实业应该回避表决。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双桥梁村
法定代表人:华彦标
经营范围:珠宝销售、零售、代购代销、对外贸易等
与本公司关系:2011年9月以前,泰丽宫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2011年9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泰丽宫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自然人,自此,泰丽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泰丽宫总资产9.84亿元,负债合计1.52亿元,净资产8.32亿元。(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的《贷款债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在该信托期限届满(或该信托提前结束)时,若泰丽宫未能按约足额支付贷款本息,五矿信托将对泰丽宫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必须向五矿信托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五矿信托与泰丽宫签署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所有权利全部转移给本公司。该贷款债权以泰丽宫在转让基准日未清偿的贷款债权为准,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及其全部权利。于该贷款合同签订之日,五矿信托、泰丽宫及本公司自愿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公证机构”)办理本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四、拟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泰丽宫以其所有的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双桥梁村的土地(权属证书编号为昆国用(2004)第00220号)及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为: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0516340)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抵押担保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泰丽宫全体股东拟以其100%的股权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并提供其股东同意股权质押的相关手续、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五、董事会意见
泰丽宫在2011年9月以前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泰丽宫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及房产为本公司向建设银行贷款作抵押担保。2011年9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泰丽宫股权转让以后,泰丽宫继续为本公司的贷款履行抵押担保义务。本次应泰丽宫的要求,考虑到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决定为其贷款提供回购保证。
泰丽宫是一家综合性珠宝企业,主要从事珠宝的加工、批发和销售业务。董事会经过综合考量认为,该公司行业前景广阔,业务发展迅速,现金流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此次为泰丽宫的贷款提供债权回购保证,对方提供反担保措施充分,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7.17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4-0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7日
●股权登记日: 2014年3月12日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
(三)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为云南泰丽宫珠宝有限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提供债权回购保证的议案。
该议案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2014-02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3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并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3月13-14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为法人的,还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登记的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联系人:刘雅清
联系电话:0755—25266298 传 真:0755—2526627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水贝工业区2栋东方金钰珠宝大楼3楼
邮政编码:51802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