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1版)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2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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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票。
3、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票。
4、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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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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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2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8.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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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6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7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3
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泰信鑫益定期开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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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鑫益定期开放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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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
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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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
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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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7月17日正式生效。 截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将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组合的相关规定: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每个受限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第3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4、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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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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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人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结合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近半年的投资经营情况,对2013年6月15日公告的《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新。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要提示”及“一、绪言”中明确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在“(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对公司正式员工人数及公司旗下基金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三)主要人员情况”部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员变动情况及相关任职信息进行了更新;对公司高管、投委会成员变动情况进行了更新。
3、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本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必要的更新。
5、“七、基金的转换”部分,补充了截止至2014年1月17日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开通基金转换的销售机构情况。
6、“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本基金2013年第4度报告的相关内容,补充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未经审计)。
7、“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提供了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8、“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为新增章节,汇总了过往半年已经披露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信息。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23,908,636.40 | 86.20 |
其中:债券 | 223,908,636.40 | 86.20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0,478,122.93 | 11.73 |
6 | 其他资产 | 5,364,918.18 | 2.07 |
7 | 合计 | 259,751,677.51 | 1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64,339,636.40 | 27.54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39,453,000.00 | 59.68 |
6 | 中期票据 | 20,116,000.00 | 8.61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223,908,636.40 | 95.83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82054 | 11明珠MTN1 | 200,000 | 20,116,000.00 | 8.61 |
2 | 041351012 | 13雅砻江CP001 | 200,000 | 20,010,000.00 | 8.56 |
3 | 041355024 | 13重汽CP001 | 200,000 | 19,934,000.00 | 8.53 |
4 | 041359040 | 13川铁投CP002 | 200,000 | 19,884,000.00 | 8.51 |
5 | 041359051 | 13苏交通CP004 | 200,000 | 19,878,000.00 | 8.51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547.26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0,000.0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5,161,370.92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5,364,918.18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 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 ③ | ②-④ |
2013-07-17至2013-12-31 | 0.70% | 0.06% | 1.64% | 0.01% | -0.94% | 0.05%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 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 ③ | ②-④ |
2013-07-17至2013-12-31 | 0.50% | 0.06% | 1.64% | 0.01% | -1.14% | 0.05% |
费用种类 | A类基金份额 | C类基金份额 |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0.60% | 0% |
100万≤M<500万 | 0.30% | ||
M≥5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赎回费率 | 赎回时点 | 费率 |
受限开放期 | 1.0% | |
自由开放期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