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本公司
    有关承诺及履行进展情况公告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
    过户完毕的公告
  •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
    有限公司合作进展的公告
  •  
    2014年3月6日   按日期查找
    B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6版:信息披露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本公司
    有关承诺及履行进展情况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协议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
    过户完毕的公告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
    有限公司合作进展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
    有限公司合作进展的公告
    2014-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4-017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

      有限公司合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与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视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详见《吉视传媒关于与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4)。

      2014年3月5日,公司与永新视博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视博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博云科技”)就“云计算”技术领域开展云游戏、云体感、云教育等增值业务合作,并签署了《云服务平台合作运营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1. 双方将共同投入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资源,进行云服务平台的共同运营。

      2. 合作范围:吉视传媒云服务平台项目。

      3. 公司同意授权视博云科技为云服务平台的战略合作伙伴。

      二、合作方式

      1. 双方联合在吉林省有线电视网内推广运营云服务平台项目。视博云科技负责:云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内容维护、线上和线下营销策划和推广、云服务平台建设开发等工作。公司负责:平台综合管理、产品审核、计费、自身渠道营销推广、合作伙伴结算管理,业务接入管理、评审管理、综合考核职能,融合第三方业务集成。

      2. 项目运营产生的收入,双方按比例进行分成。

      三、合同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