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4-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4—01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披露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工作失误,该公告第五项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第一部分“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特更正如下(更正部分以黑体列示):
(一)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1、2014年度公司本部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办理上述融资有关的具体事项,以相关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拟授信金融机构 | 授信额度万元 | 担保方式(万元) | 抵押物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省分行 | 40,000 | 抵押借款35,000 信用借款5,000 | 百华大厦地下第一层,地面第四层、第五层、第十八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利嘉大广场1#、2#楼连体部分第四层商场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地下第3层109个车位(01至109)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0,000 | 抵押借款10,000 | 利嘉大广场1#,2#楼连体部分第3层商场1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 20,000 | 抵押借款20,000 | 百华大厦地面第二、三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 20,000 | 抵押借款10,000 信用借款10,000 | 百华大厦地面第一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分行 | 60,000 | 抵押借款60,000 | 利嘉大广场1#,2#楼连体部分第-1层商场,第1层商场1、第2层商场1、第6层商场,第7层商场,第8层商场,地下第2层76个车位(01至22;33至86)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省分行 | 10,000 | 抵押借款10,000 | 百华大厦地面第六层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分行 | 40,000 | 抵押借款30,000 信用借款10,000 | 百华大厦地面第九层、第二十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利嘉大广场1#、2#楼连体部分第5层商场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2、2014年度控股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 4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子公司 | 拟授信金融机构 | 授信额度(万元) | 担 保 方 式 | 担保方或抵押物 |
福建东百元洪购 物广场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5,000 | 抵押 | 百华大厦地面第七层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福建东百元洪购 物广场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分行 | 10,000 | 保证 | 担保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东百元洪购 物广场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 5,000 | 保证 | 担保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东方百货 管理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分行 | 10,000 | 保证 | 担保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东方百货 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3,000 | 保证 | 担保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东方百货 管理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省分行 | 10,000 | 保证 | 担保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