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0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14年2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购买低风险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上信息详见2014年01月28日及2014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及《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等协议,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1.03亿元及0.97亿元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其中:1.03亿元的产品起息日为2014年3月10日、到期日为2014年6月9日,0.97亿元的产品起息日为2014年3月12日、到期日为2014年5月19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尚未购买理财产品。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及《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