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编号:临2014-005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5日以书面、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3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治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4]060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41,333.6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4,133.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3,480,261.59元,截至2013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967,461.88元。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5,236,4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523,649.60元,2013年度实现的剩余未分配利润95,443,812.28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韦法云、方梅、邱朝阳就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2、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我们同意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7)。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7名。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小中先生、秦凤玉女士回避了该项表决。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8)。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9)。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编号:临2014-006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3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四新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监事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异议。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4年预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1,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利益和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增资爆破公司,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爆破公司规模实力,做大做强爆破公司,增强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创造更大经济效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编号:临2014—007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就与关联方形成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议,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小中先生、秦凤玉女士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采购、销售行为;同时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3、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采购、销售行为;同时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采购、销售行为;同时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3年预计金额 | 2013年实际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辅助材料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 | 10.05 | |
小计 | 500 | 10.05 | ||
销售材料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8.23 | |
小计 | 300 | 8.23 | ||
销售民用爆破器材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5,052.92 | |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0 | 0 | ||
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 0 | 1657.46 | ||
宿州市淮海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4500 | 1,573.92 | 政府对矿山资源停产整顿,致销售量下降 | |
怀化市物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0 | 1981.98 | ||
小计 | 10,800 | 10,266.58 | ||
合计 | 11,600 | 10,284.56 |
三、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4年预计金额 | 2013年实际发生金额 |
销售民用爆破器材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5052.92 |
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 2000 | 1657.46 | |
宿州市淮海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1573.92 | |
怀化市物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2000 | 1981.98 | |
合计 | 11,000 | 10,266.28 |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淮北矿业”)成立于2000年3月31日,2010年3月21日改制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675,107 万元,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淮海中路78 号,法定代表人王明胜,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销售,焦化产品的生产、销售等。
2、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无为华塑”)成立于200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无为县石涧镇,法定代表人吴剑华,经营范围为石灰岩矿开采、加工、销售、运输。
3、宿州市淮海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海民爆”)成立于2007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20万元,注册地址为宿州市银河一路,法定代表人冉现恒,经营范围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五金、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工矿配件的销售。
4、怀化市物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下称“怀化物联”)成立于2008年1月14日,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址为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1号,法定代表人张小龙,经营范围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
(二)关联关系
淮北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淮北矿业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无为华塑为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淮矿集团持股58%,根据《股票上市股则》的规定,无为华塑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淮海民爆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宿州市雷鸣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下称“宿州雷鸣”)的参股企业,宿州雷鸣持股25%,为本公司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怀化物联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雷鸣西部民爆有限公司(下称“雷鸣西部”)的参股企业,雷鸣西部持股30.7%,为本公司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矿业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我们认为目前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无为华塑主要从事石灰岩矿开采,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我们认为目前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淮海民爆为安徽省宿州市民爆器材销售的地区性管理公司,本公司向宿州市地区包括公司子公司宿州雷鸣在内的淮海民爆管理的四家民爆流通企业销售产品。怀化物联为湖南省怀化市民爆器材销售的区域性民爆联合公司,其主要职能是管理及统购分销。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我们认为目前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方采购公司民爆产品为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
(二)定价依据
按市场原则公平、合理地依下列顺序予以确定: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格;对特殊配方、特殊规格产品,由双方按市场交易规则商定价格。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日常采购、销售交易行为均为各方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关联交易事项。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双方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公司与淮矿集团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比例逐年降低,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同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公开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编号:临2014-008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1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七)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公司董事会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 (六)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董事会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
该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且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编号:临2014—009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组建安徽雷鸣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项目名称:增资安徽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鸣爆破”),雷鸣爆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5.47%,投资总金额:53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4279.84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14年下半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04年4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264,400元。该募集资金于2004年4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华普验字(2004)第0448号《验资报告》。
公司原计划组建安徽雷鸣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鸣舜泰”),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279.84万元,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金额为4279.84万元,占总筹资额的23.48%。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增资雷鸣爆破公司,投资总金额为53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279.84万元,剩余1020.16万元由公司和其他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经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友好协商,拟在淮南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雷鸣舜泰。组建后的雷鸣舜泰拟出资总额为10,438.64万元,注册资本为8,243.54万元。其中,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投入4,279.84万元,股权占比41%,为组建成功后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通过组建协议和章程约定,公司将实际控制该公司。
2007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安徽雷鸣舜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12月5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截至目前,该投资计划尚未实施,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79.84万元,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淮北高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305016729200000505。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受诸多因素影响,在评估有效期内未能完成该重组事项的工商注册事项;后虽经多次协商至今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该重组事项一直被搁置,目前处于中止状态。淮南舜泰生产凭照已经并入雷鸣科化,鉴于生产经营环境变化,原定重组方案已不再适用。
基于上述原因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结合行业市场形势变化的基础上,拟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向安徽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鸣爆破”)增资,做大做强雷鸣爆破主业。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加大对雷鸣爆破的投资,使雷鸣爆破在民爆行业终端市场份额快速提升,从而引领公司从生产型企业逐步向以服务型、资源型为重心的企业转变。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1、雷鸣爆破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划
雷鸣爆破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侯传议,注册地址位于淮北市东山路,经营范围包括一般岩土爆破、大爆破C级、拆除爆破A级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爆破技术服务;爆破用相关器材的开发与经销等。雷鸣爆破的股东结构中,雷鸣科化持股85.47%,其他自然人股东李杰、胡坤伦、武仲振、祝建民合计持股14.53%。雷鸣爆破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雷鸣科化 | 2,564.00 | 85.47 |
武仲振 | 150.00 | 5.00 |
李杰 | 150.00 | 5.00 |
祝建民 | 100.00 | 3.33 |
胡坤伦 | 36.00 | 1.20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雷鸣爆破2012及2013年主要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13年 | 2012年 |
营业收入 | 13,628.49 | 12,345.22 |
净利润 | 1,036.99 | 977.13 |
总资产 | 8,361.15 | 8,263.53 |
净资产 | 6,344.56 | 5,230.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782.96 | 4,595.64 |
未来发展上,雷鸣爆破将以本次增资为契机,在规范管理,夯实基础,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牢牢控制并不断扩大终端市场,为雷鸣科化的稳定发展和业务转型调整赢得空间和时间。从长远发展来看,雷鸣爆破要根据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节奏、趋势,密切配合雷鸣科化的转型调整,探索把炸药混装车配置到大型矿山作业点,形成成熟的运作管理模式,使雷鸣科化逐步完成从“卖产品”向“卖服务”的转型。最终,使雷鸣科化成为以爆破业务为主,生产业务为辅的投资控股集团。
业务突破上,在稳定和扩大现有市场、充分挖掘内在潜力的同时,立足安徽,着眼全国,把西南和西北地区作为突破方向,重点突出承揽大型矿山项目。通过承揽大型长期矿山爆破工程,提高大型工程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率。
2、公司投资计划
根据雷鸣爆破发展规划,雷鸣爆破各股东单位拟同比例增资。2014年3月18日,雷鸣科化五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决议,雷鸣科化拟投入4,529.91万元对雷鸣爆破增资,其中,4,279.84万元来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其余250.07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该决议尚需提交雷鸣科化股东大会通过。由此,若本次增资最终完成,雷鸣科化认缴出资额将达到7,093.91万元,持股85.47%,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
原出资额(万元) | 本次增资额(万元) | 增资后出资额(万元) | ||
雷鸣科化 | 2,564.00 | 4,529.91 | 7,093.91 | 85.47 |
武仲振 | 150.00 | 265.00 | 415.00 | 5.00 |
李杰 | 150.00 | 265.00 | 415.00 | 5.00 |
祝建民 | 100.00 | 176.49 | 276.49 | 3.33 |
胡坤伦 | 36.00 | 63.60 | 99.60 | 1.20 |
合计 | 3,000.00 | 5,300.00 | 8,300.00 | 100.00 |
3、投资收益分析
经公司测算,本次增资完成后,雷鸣爆破2014年预计实现经营收入2.2亿元,净利润2,200万元;2015年实现经营收入2.5亿元,净利润2,500万元;2016年实现经营收入3.0亿元,净利润3,000万元。2014-2016年收入增长均值31.80%,利润均值48.60%,新增投资利润率48.43%。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矿产开采、水利水电工程、路桥建设、建筑物拆除等一系列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工项目逐年增多,工程爆破施工项目需求迅速扩大,市场供不应求,同时大型矿山机遇很多,是爆破公司发展的有利时期,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民爆行业是受政策导向影响较大的行业,如果未来民爆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雷鸣爆破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可能影响公司市场开拓和承揽大型矿山爆破工程的能力,爆破服务业的高风险性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安全施工风险,同时也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会尽可能采取措施规避各种风险,扩大雷鸣爆破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使投资的预期效果能顺利实现,给投资者以更好的资本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增资爆破公司,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爆破公司规模实力,做大做强爆破公司,增强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创造更大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增资爆破公司,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爆破公司规模实力,做大做强爆破公司,增强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创造更大经济效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就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是根据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行业市场变化而采取的经营策略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大比例提高雷鸣爆破公司的规模实力,助力雷鸣爆破向民爆行业下游产业扩展,使雷鸣爆破成为公司未来一大盈利增长点,为公司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给投资者创造更好的资本回报。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异议,另外,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事宜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