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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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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3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董事沈勇、吴亚德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亚德、沈勇、翁征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693,093.6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841,533.91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3,784,153.39元后,母公司本年实现可分配利润124,057,380.52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409,442,168.98元。

    审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45,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5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00,000,000股。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有关承诺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条款相一致,并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对《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瑞华良好的执业质量以及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瑞华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7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3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3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部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公司股改上市预募投三个项目,分别为“年新增380万套多媒体音箱扩建项目”和“年新增420万套美发小家电扩建项目”以及“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鉴于PC出货规模逐年萎缩,多媒体音箱市场环境严峻;同时,移动智能终端呈爆发增长态势,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终止实施“年新增380万套多媒体音箱扩建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10,660万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年产400万套无线电声产品(含核心组件)建设项目”,新项目资金缺口14,177万元由IPO超募资金予以解决。

    针对此“年产400万套无线电声产品(含核心组件)建设项目”,公司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3年10月23日公司在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提请2013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

    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了股东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变更后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后募投项目及募投资金分别为“年产400万套无线电声产品(含核心组件)建设项目”、24,837万;“年新增420万套美发小家电扩建项目”、12,400万;“技术中心扩建项目”、3,400万。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634,850.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6,365,149.3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金 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426,365,149.3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765,444.21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3,709,099.42 
    本年度使用金额29,056,344.79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13,327,312.2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86,927,017.40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765,444.2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86,927,017.40元,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南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制订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月18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2012年6月25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南新支行(以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活期及定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为386,927,017.40元。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按程序终止了“年新增380万套多媒体音箱扩建项目”,变换为“年产400万套无线电声产品(含核心组件)建设项目”,前期投入音箱扩建项目的土地使用费、工程勘探和设计费以及设备购置费等共计38,782,417.21元完全可用于无线电声产品建设项目。“年产400万套无线电声产品(含核心组件)建设项目”共计需投入募集资金24,837万,拟通过变更原计划募投项目“年新增380万套多媒体音箱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用途10,660万元及IPO超募资金投入14,177万解决。目前在无线电声产品项目共投入41,996,577.21元,已完成该项目总投资16.91%。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8日

    附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426,365,149.3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356,344.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6,60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765,444.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6,6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400万套无线电声产品建设项目248,370,000.00248,370,000.0028,739,877.7941,996,577.2116.912014年11月--
    2、年新增420万套美发小家电扩建项目124,000,000.00124,000,000.00 7,680,900.006.192013年11月--
    3、技术中心扩建项目34,000,000.0034,000,000.00616,467.003,087,967.009.082013年11月--
    合计 406,370,000.00406,370,000.0029,356,344.7952,765,444.2112.9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系政策变化,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对申报募投项目规划报建的批复推迟及设计进度缓慢共同影响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世界提前进入后PC时代,继续实施原计划募投项目“年新增380万套多媒体音箱扩建项目”会使募投产品面临较大的市场压力,因此,经公司第一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世界提前进入后PC时代,继续实施原计划募投项目“年新增380万套多媒体音箱扩建项目”会使募投产品面临较大的市场压力,因此,经公司第一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2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2,027.39万元,2012年5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后,经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并知会保荐代表人,于2012年7月16日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2,027.3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南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完全用于募集资金的承诺项目和按规定程度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2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8日(星期二)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7.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8日(星期二)。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大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亚德、沈勇和翁征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3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4月1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 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议案事项表决意见
    赞同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决议公告存在遗漏。现更正如下:

    (一)决议公告原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现更正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除上述内容外,原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事后核查,发现通知存在遗漏。现更正如下:

    (一)通知原文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亚德、沈勇和翁征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3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现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亚德、沈勇和翁征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4年3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二)通知原文为: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议案事项表决意见
    赞同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现更正为: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议案事项表决意见
    赞同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内容外,原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