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2013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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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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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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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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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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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所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3、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现金分红。
4、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7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成立未满1年。本报告期为非完整会计年度。
3.2 基金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招商保证金快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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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现金分红。
招商保证金快线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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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的现金分红。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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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二)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期票据,和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于2013年5月17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2、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7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收益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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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7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故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招商保证金快线A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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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商保证金快线B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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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采取的收益分配方式是: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
2、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7日生效,至2013年12月31日未满1年,故2013年的利润分配数据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原股东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3年10月份,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目前,本公司的股东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1亿元人民币。招商基金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五只共同基金,具体如下:从2003年4月28日起管理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安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从2004年1月14日起管理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从2004年6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5年11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从2006年7月1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7年3月30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8年6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8年10月22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9年6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09年12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0年3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从2010年6月22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2010年6月2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0年12月8日开始管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从2011年2月1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从2011年3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1年6月27日开始管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2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3月2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6月28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7月20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8月20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12月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3年2月5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2013年3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3年4月19日起开始管理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3年5月17日起开始管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从2013年8月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从2013年11月6日起开始管理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从2013年12月11日起开始管理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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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实施情况的监控与检查稽核、异常交易的监控等进行了规定。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合理设置了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规要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基金经理也对分析中发现的溢价率超过正常范围的情况进行了合理性解释。根据分析结果,公司旗下组合的同向交易情况基本正常,没有发现有明显异常并且无合理理由的同向交易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银行间流动性经历了剧烈的变化,从上半年的宽松转化为下半年的紧张,全年既经历了3-5月份的流动性异常宽松,也经历了6月和12月底两次异常紧张,7月份之后资金面一直偏紧,7天回购利率的月均水平不断上行。1-5月份流动性宽松的主要原因是外汇占款大幅增长,央行虽采取公开市场回笼来应对,但仍未能改变流动性宽松的局面,资金利率中枢低位波动。进入5月份之后,外汇占款增量大幅下降,财政存款增量连续多增为资金面的持续收紧埋下了隐患,与此同时央行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收紧,先后祭出3年央票续发、上调逆回购发行利率等紧缩手段,资金利率台阶式上行。此外,线上利率还受到央行的指导,利率有一定低估,更为市场化的线下存款利率上行幅度更大。上半年,市场资金面宽松,我们于年中市场资金面转紧时提高了定期存款的配置比例;下半年货币市场利率波动加剧,资金利率中枢不断抬升,我们维持了定期存款的较高配置比例,在基金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为投资者创造了较好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招商保证金快线A自成立以来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87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226%,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6496%;招商保证金快线B自成立以来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3.24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226%,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023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央行可能会在某个时点放松货币政策,我们认为央行可能放松主要源于以下两个原因:(1)银行间利率水平的上升逐渐传导至实体利率,为偏弱的经济带来更多下行压力,经济增速可能跌出政府的心理下限。上半年的通胀增速大概率也会出现下降。(2)2014年公开市场到期量非常少,外汇占款的波动又很大,银行超储缺乏稳定的增量,而高准备金率造成每年上缴的准备金就达到2万亿以上,银行的超储将不断消耗。央行需要通过降准或者大量逆回购来维持的合理超储水平,否则银行间市场将逐渐干涸。以央行放松为转折点,全年回购利率可能先窄幅震荡后小幅下行。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股票投资部 、专户资产投资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部、风险管理部 、基金核算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票投资部、专户资产投资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部和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股票投资部、专户资产投资部和固定收益投资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本报告期内,招商保证金快线A共分配利润人民币21,178,403.71元,招商保证金快线B共分配利润人民币57,260,835.57元,不存在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分配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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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12月31日,招商保证金快线A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00,093,895.00份;招商保证金快线B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539,983,398.00份;总份额总额640,077,293.00份;
2、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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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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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许小松______ ______赵生章______ ____李扬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5号文) 批准,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3年5月1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387,812,874.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
本基金于2013年5月13日募集,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人民币3,387,718,000.0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94,874.00元,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3,387,812,874.00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300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1年以内 (含1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1 年以内 (含1年)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 (含1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 (含397 天) 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 (含397天) 的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 (含397 天) 的中期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编制,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0] 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自2013年5月17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5月17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3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属于此类。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将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且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将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归类到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对债券投资进行估值。
(b) 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的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估值,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余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即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另外对金融资产的特殊情况处理如下:
(c) 影子定价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红利再投资和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年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 / (损失) 、债券投资收益 / (损失) 和衍生工具收益 / (损失) 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 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根据《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实行增值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分设招商保证金快线A、招商保证金快线B两级基金份额:招商保证金快线A基金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销售服务费,招商保证金快线B基金不收取增值服务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全部基金份额时,其累计未付收益将一并结算。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7.4.4.12 外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外币交易。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 [1998] 55号文、财税字 [2002] 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 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 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e) 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本报告期期初(2013年1月1日)荷兰投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33.3%股权,2013年10月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的21.6% 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 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截至2013年10月份,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为: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 , 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7.4.8 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为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发生过4次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8.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8.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无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交易佣金根据券商季度综合评分结果给与分配,券商综合评分根据研究报告质量、路演质量、联合调研质量以及销售服务质量打分,从多家服务券商中选取符合法律规范经营的综合能力靠前的券商给与佣金分配,季度评分和佣金分配分别由专人负责。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8日
基金简称 | 招商保证金快线(场内简称:招商快线) | |
基金主代码 | 159003 | |
交易代码 | 159003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5月17日 |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640,077,293.00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招商保证金快线A | 招商保证金快线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9003 | 159004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100,093,895.00份 | 539,983,398.00份 |
投资目标 | 在兼顾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欧志明 | 陈萱 |
联系电话 | 0755-83196666 | 0755-22168863 | |
电子邮箱 | cmf@cmfchina.com | CHENXUAN964@pingan.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7-9555 | 95511 | |
传真 | 0755-83196475 | 0755-82080406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cmfchina.com |
基金年度报告报告备置地点 |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31日 | |
招商保证金快线A | 招商保证金快线B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1,178,403.71 | 57,260,835.57 |
本期利润 | 21,178,403.71 | 57,260,835.57 |
本期净值收益率 | 2.8722% | 3.2463%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3年末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00,093,895.00 | 539,983,398.00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1.0000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1.1260% | 0.0040% | 0.0894% | 0.0000% | 1.0366% | 0.0040% |
过去六个月 | 2.2377% | 0.0032% | 0.1789% | 0.0000% | 2.0588% | 0.003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8722% | 0.0048% | 0.2226% | 0.0000% | 2.6496% | 0.0048%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1.2776% | 0.0040% | 0.0894% | 0.0000% | 1.1882% | 0.0040% |
过去六个月 | 2.5375% | 0.0032% | 0.1789% | 0.0000% | 2.3586% | 0.003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3.2463% | 0.0048% | 0.2226% | 0.0000% | 3.0237% | 0.0048% |
招商保证金快线A | |||||
年度 |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 通过应付收益 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 备注 |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 20,922,319.90 | 256,083.81 | 21,178,403.71 | - |
合计 | - | 20,922,319.90 | 256,083.81 | 21,178,403.71 | - |
招商保证金快线B | |||||
年度 |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 通过应付收益 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 备注 |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 55,766,289.82 | 1,494,545.75 | 57,260,835.57 | - |
合计 | - | 55,766,289.82 | 1,494,545.75 | 57,260,835.57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胡慧颖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3年5月17日 | - | 8 | 胡慧颖,女,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2006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在交易部、专户资产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从事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研究、投资相关工作,现任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341,438,981.88 |
结算备付金 | - |
存出保证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贵金属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69,761,014.6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0,017,499.97 |
应收利息 | 1,291,688.07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642,509,184.5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3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65,306.90 |
应付赎回款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52,296.37 |
应付托管费 | 60,918.55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50,530.96 |
应付交易费用 | 29,623.25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1,750,629.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222,585.97 |
负债合计 | 2,431,891.56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640,077,293.00 |
未分配利润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0,077,293.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42,509,184.56 |
项 目 | 本期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89,233,336.66 |
1.利息收入 | 89,862,796.03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68,047,223.15 |
债券利息收入 | 13,609,954.23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8,205,618.65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633,393.79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633,393.79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3,934.42 |
减:二、费用 | 10,794,097.38 |
1.管理人报酬 | 3,368,512.74 |
2.托管费 | 1,347,405.00 |
3.销售服务费 | 1,384,503.40 |
4.交易费用 | - |
5.利息支出 | 2,698,884.14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2,698,884.14 |
6.其他费用 | 1,994,792.10 |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8,439,239.28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439,239.28 |
项目 | 本期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387,812,874.00 | - | 3,387,812,874.00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78,439,239.28 | 78,439,239.28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747,735,581.00 | - | -2,747,735,581.00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4,190,950,996.00 | - | 44,190,950,996.00 |
2.基金赎回款 | -46,938,686,577.00 | - | -46,938,686,577.0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78,439,239.28 | -78,439,239.28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40,077,293.00 | - | 640,077,293.00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银行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
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
项目 | 本期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3,368,512.74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347,405.00 |
本期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平安银行 | - | - | 50,000,000.00 | 4,868.70 | 247,500,000.00 | 92,232.35 |
项目 | 本期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5月17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200,000,000.0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180,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20,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3.12%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3年5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平安银行 | 21,438,981.88 | 412,147.51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69,761,014.64 | 41.99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41,438,981.88 | 53.14 |
4 | 其他各项资产 | 31,309,188.04 | 4.87 |
5 | 合计 | 642,509,184.56 | 100.00 |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3.79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序号 | 发生日期 |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原因 | 调整期 |
1 | 2013年9月25日 | 21.00 | 赎回导致波动异常 | 已于2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 |
2 | 2013年9月26日 | 20.65 | 赎回导致波动异常 | 已于1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 |
3 | 2013年11月21日 | 20.07 | 赎回导致波动异常 | 已于1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 |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3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46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1 |
序号 | 发生日期 | 平均剩余期限 | 原因 | 调整期 |
1 | 2013年11月26日 | 137 | 赎回导致被动超标 | 已于4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 |
2 | 2013年11月27日 | 144 | 赎回导致被动超标 | 已于3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 |
3 | 2013年11月28日 | 146 | 赎回导致被动超标 | 已于2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 |
4 | 2013年11月29日 | 129 | 赎回导致被动超标 | 已于1个交易日内完成调整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95.49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95.49 | - |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9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0601%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3180% |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0471%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0,017,499.97 |
3 | 应收利息 | 1,291,688.07 |
4 | 应收申购款 | -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31,309,188.04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A级 | 2,816 | 35,544.71 | 2,416,032.00 | 2.41% | 97,677,863.00 | 97.59% |
B级 | 14 | 38,570,242.71 | 481,500,000.00 | 89.17% | 58,483,398.00 | 10.83% |
合计 | 2,830 | 226,175.72 | 483,916,032.00 | 75.60% | 156,161,261.00 | 24.40% |
招商保证金快线A | 招商保证金快线B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5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 | 1,445,572,335.00 | 1,942,240,539.00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9,573,431,275.00 | 34,617,519,721.00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10,918,909,715.00 | 36,019,776,862.00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0,093,895.00 | 539,983,398.00 |
本报告期没有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3年9月6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因工作变动,马蔚华先生不再担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聘任张光华先生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4、根据本基金管理人2014年3月25日的公告,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因工作变动,赵生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职担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
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审计事务所无变化,目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1年,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人民币50,000.00元。 |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亦未收到关于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的书面通知或文件。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申银万国 | 1 | - | - | - | - | 新增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申银万国 | - | - | 1,100,000,000.00 | 100.00% | - | - |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