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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佳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3年度拟不再派发现金股利,拟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6,000,000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份55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112,000,000股。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14]450号《审计报告》,201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9,262,749.17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计38,926,274.92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7,381,289.58元,减去已分配的现金股利572,680,000.00元(其中:①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211,280,000.00元;②实施201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361,400,000.00元),本年度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5,037,763.83元。

    公司2013年中期已分配现金股利361,400,000.00元,与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51.44%,占2013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4.45%,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4年度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佳儿、黄炳贤、王培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2013年度确认支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额63.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额31.80万元)。201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63.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80万元(含税)。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度及201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勤勉尽职原则,确认公司2013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黄佳儿薪酬为人民币87.59万元(含税);

    董事黄炳文薪酬为人民币97.61万元(含税);

    董事、总经理王培玉,董事、副总经理黄炳泉,董事、财务总监李治军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董事黄炳贤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

    公司2014年度董事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黄佳儿基本薪酬为人民币66.43万元(含税);

    董事黄炳文基本薪酬为人民币85.00万元(含税);

    除基本薪酬外,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

    董事、总经理王培玉,董事、副总经理黄炳泉,董事、财务总监李治军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各自职务在公司领取相应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上述三位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董事黄炳贤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不含税)。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的发展,公司决定委派副总经理苏跃进先生担任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苏跃进先生不再分管公司本部生产管理工作。

    同时,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李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本部生产管理工作。

    李娟女士简历:2005年至今在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品检车间主任、品质管理部经理等职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及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为适应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勤勉尽职与绩效考核原则,确认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为:

    董事、总经理王培玉薪酬为人民币50.77万元(含税);

    董事、副总经理黄炳泉薪酬为人民币43.17万元(含税);

    董事、财务总监李治军薪酬为人民币42.27万元(含税);

    董事会秘书邓夏恩薪酬为人民币41.12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廖志敏薪酬为人民币42.24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苏跃进薪酬为人民币39.40万元(含税);

    技术总监谢名优薪酬为人民币39.81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李建新薪酬为人民币39.73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周兴薪酬为人民币20.34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龚立朋薪酬为人民币19.50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黄江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由其任职单位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发放。

    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本薪酬具体为:

    董事、总经理王培玉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8.46万元(含税);

    董事、副总经理黄炳泉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6.91万元(含税);

    董事、财务总监李治军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4.33万元(含税);

    董事会秘书邓夏恩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2.17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廖志敏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5.03万元(含税);

    技术总监谢名优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2.77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李娟基本薪酬为人民币18.35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李建新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1.94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苏跃进基本薪酬为人民币22.39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周兴基本薪酬为人民币13.47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龚立朋基本薪酬为人民币10.04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黄江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由其任职单位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发放。

    除基本薪酬外,绩效薪酬按公司年终经营业绩考核确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授予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持续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两年,自2014年7月起至2016年6月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黄佳儿在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社会慈善捐赠事项支出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切实履行各项社会责任,强化公司对社会慈善捐赠支出额度的规范管理,同意公司从2014年起,每年在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总限额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项对外慈善捐赠(含捐款、捐物)事项支出。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限额内决定实施各项具体社会慈善捐赠支出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在限额额度内办理融资贷款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西牛王”)从2014年开始将进行技改搬迁,贵州西牛王的投资总额预计达到人民币1.26亿元,根据贵州西牛王上报的技改搬迁方案及其资金预算,同意并授权贵州西牛王在综合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额度内向融资银行自主办理融资贷款及其相应担保方式,以适时弥补流动资金不足,授权有效期为两年(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择期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将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0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维强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3年度拟不再派发现金股利,拟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6,000,000股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份556,000,0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112,000,000股。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14]450号《审计报告》,201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9,262,749.17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计38,926,274.92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7,381,289.58元,减去已分配的现金股利572,680,000.00元(其中:①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211,280,000.00元;②实施201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361,400,000.00元),本年度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5,037,763.83元。

    公司2013年中期已分配现金股利361,400,000.00元,与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51.44%,占2013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4.45%,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4年度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陆维强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1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3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14年度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就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4年度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计全年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关联关系交易类型币种2014年

    预计总金额

    2013年

    实际总金额

    2013年

    预计总金额

    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销售产品人民币15,800.0013,287.3415,800.00
    销售材料人民币800.00236.53200.00
    委托加工人民币100.0028.20-
    购买材料人民币8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贺州总字第450000400000579号

    住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民族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毛科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陆拾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7月19日

    经营范围:制版印刷(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4年度预计公司对广西真龙的销售额略有增长。公司与广西真龙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本公司及广西真龙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该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和预计2014 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 月7 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2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8日;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汕头君华海逸酒店二楼瀛洲一厅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6、参会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4年4月18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4年度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度及201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开展社会慈善捐赠事项支出额度的议案》;

    10、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a.审议表决黄佳儿先生为公司董事;

    b.审议表决黄炳文先生为公司董事;

    c.审议表决黄炳贤先生为公司董事;

    d.审议表决黄炳泉先生为公司董事;

    e.审议表决王培玉先生为公司董事;

    f.审议表决李治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g.审议表决廖志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h.审议表决王跃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i.审议表决何晓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j.审议表决蔡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10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其中的9名董事将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董事提名人声明、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3-026号公告及相关声明。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a.审议表决陆维强先生为公司监事;

    b.审议表决肖文芳女士为公司监事;

    c.审议表决陈娟娟女士为公司监事;

    陆维强先生、肖文芳女士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娟娟女士,作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监事候选人详细资料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3-027号、临2013-028号公告。

    12、听取独立董事所作述职报告。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资料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宜

    1、会议登记时间:

    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 年4月25日下午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人:邓夏恩 刘飞

    4、联系电话:(0754)- 88118555 传真:(0754)- 88118494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8日

    附件: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4月18日下午15:00,本人/本单位持有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以及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受托人该表决意见即为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 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13年度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4年度预计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度及201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开展社会慈善捐赠事项支出额度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a审议表决黄佳儿先生为公司董事   
    b审议表决黄炳文先生为公司董事   
    c审议表决黄炳贤先生为公司董事   
    d审议表决黄炳泉先生为公司董事   
    e审议表决王培玉先生为公司董事   
    f审议表决李治军先生为公司董事   
    g审议表决廖志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h审议表决王跃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i审议表决何晓辉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j审议表决蔡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a审议表决陆维强先生为公司监事   
    b审议表决肖文芳女士为公司监事   
    c审议表决陈娟娟女士为公司监事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