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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4-02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兔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4-02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方式

      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对发出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卖出AU(T+D)、向银行租入黄金或者期货卖空交易,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发出黄金产品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二、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根据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利用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金融系统内的黄金租赁业务、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得超过公司发出黄金产品的库存总量。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未来8个月发出黄金产品预计库存量,结合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发出黄金产品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AU(T+D)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建立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操作上切实可行、完善,同时公司确立的风险控制措施是有效的;同时,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1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另外,基于商品期货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除了要有具有套期保值业务丰富经验的交易人员,合理了解商品的供需情况和历史价格波动规律外,还要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发,在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套保业务资金量的范围内,做好财务计划,并以此来安排交易,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