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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1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4月10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刘洁伯先生、郑恩泮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丁明国先生代为表达意见,独立董事郑植艺先生、江建明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王德建先生代为表达意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丁明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2013年,公司经历了形势最艰难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为勉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共克时艰,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确定公司201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津贴)总额为115.35万元〔独立董事的2013年度津贴为每人5万元(税后)〕。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企业运作;推动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并进一步发挥其作用;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参加监管部门安排的培训,不断提高合规意识和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促进公司发展方面应有的作用。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及审计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3)244号]要求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了编制。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61,001,041.84元,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为-1,133,394,628.20元。

    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872,393,586.36元,加上2013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261,001,041.8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3,394,628.20元。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为578,373,067.64元,期末余额为578,373,067.64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于无可供分配利润,董事会拟定2013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满足企业基本建设、技术开发等的资金需求,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2014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授信累计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公司使用前述银行授信额度可用于办理银行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担保、开立承兑汇票、发行商业本票、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银行授信累计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累计最高额度内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产抵质押贷款、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仅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办理。在累计最高额度10亿元人民币基础上增加新的银行授信额度,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纤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化纤总公司常年经营溶解浆业务,多年来在溶解浆行业内形成了一定影响力,对市场把握较好,也是国内该行业实力较强的贸易商之一;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同属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根据公司采购计划,至2014年年底,预计采购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采购量约为平均每月1500吨;交易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具体交易发生时,将以当时的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

    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按照监管规则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丁明国先生、刘洁伯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工作的通知》[中国恒天法(2014)57号],通知要求各企业尽快将“公司积极加强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 字样写入公司章程。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后的2013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013年3月27日,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结束,重新纳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范围。经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技术专家组的全面考虑,判断此事项应采纳非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中以公允价值来计量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营业外收入)。

    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报告审中沟通会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张居忠、周春阳已将该次会计调整对公司的会计影响向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汇报;受该会计调整的影响,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需对201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重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设立的进出口公司名称:青岛博莱特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性质:贸易型公司,注册资本:5万元,法人代表:李月刚,投资额:6万元,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保税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正常资金周转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续贷2000万元,期限一年,贷款年利息6%,由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自有土地及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5月6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及其它届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1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职工之家餐厅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及审计报告》;

    7、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8、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9、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纤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后的2013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1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洁伯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6、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许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7、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朱长锋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18、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蒋春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详见如下媒体:

    (1)2014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10号,会议议案第2项);

    (2)2014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14号,会议议案第1-5项、8-14项);

    (3)2014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16号,会议议案第1-4项、7-11项);

    (4)2014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19号,会议议案第1、2项);

    (5)2014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20号,会议议案第1、2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5日 8:00-11: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

    5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4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 真:0536-2270677 联 系 人:高垒 白杨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具体为: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1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监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监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10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王东兴先生、张晓丽女士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朱长锋先生代为表达意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得到了执行,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2013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及审计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3)244号]要求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了编制。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61,001,041.84元,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为-1,133,394,628.20元。

    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872,393,586.36元,加上2013年实现的未分配利润-261,001,041.8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3,394,628.20元。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为578,373,067.64元,期末余额为578,373,067.64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于无可供分配利润,拟定2013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转增股本。

    此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纤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化纤总公司常年经营溶解浆业务,多年来在溶解浆行业内形成了一定影响力,对市场把握较好,也是国内该行业实力较强的贸易商之一;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同属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业务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根据公司采购计划,至2014年年底,预计采购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采购量约为平均每月1500吨;交易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具体交易发生时,将以当时的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

    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按照监管规则提交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规则的规定,关联监事王东兴先生、张晓丽女士、朱长锋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后的2013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013 年3月27日,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结束,重新纳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范围。经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技术专家组的全面考虑, 判断此事项应采纳非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中以公允价值来计量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营业外收入)。

    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报告审中沟通会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张居忠、周春阳已将该次会计调整对公司的会计影响向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汇报;受该会计调整的影响,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需对201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重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1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为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公司拟与中国化纤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纤”)建立溶解浆采购合作关系,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预计采购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

    中国化纤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7,178,9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77%,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纤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公司向中国化纤采购溶解浆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向中国化纤采购溶解浆,预计采购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需履行披露义务范围,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化纤总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法定代表人:樊迅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2-丙烯腈、甲苯-2,异氰酸酯、易燃液体;甲醇、 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的批发(不储存)。一般经营项目:进出 口业务;纺织化纤所需原料、辅料、设备及备品配件的开发、销售;针纺织品、服装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根据经审计的中国化纤总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化纤总公司资产总额为202,424万元,负债总额为160,22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2,196万元;2013年1-12月,中国化纤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2,794万元,净利润2,090万元。

    2、股权结构图

    3、公司与中国化纤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公司向中国化纤采购溶解浆,货款预计总金额1亿万元人民币,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具体交易发生时,将以当时的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与中国化纤拟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是为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至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监管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该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给独立董事的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在该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解,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将公司与中国化纤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该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

    3、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审议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1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信息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3月27日,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结束,重新纳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范围。经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技术专家组的全面考虑,判断此事项应采纳非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中以公允价值来计量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营业外收入)。

    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报告审中沟通会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张居忠、周春阳已将该次会计调整对公司的会计影响向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汇报;受该会计调整的影响,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需对201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并重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更正后的201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财务信息的更正情况,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及有关财务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信息更正。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19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4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丁明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洁伯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推荐人选的函》[中国恒天人(2014)127号],刘洁伯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刘洁伯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由衷感谢刘洁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做出的贡献。

    因工商变更登记需要,董事离职需股东大会确认,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许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推荐人选的函》[中国恒天人(2014)127号],公司拟选举许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个人简历:

    许深,女, 1960年9月出生,汉族,浙江嘉兴人,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化纤所科研科干部;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干部;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中国恒天集团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副部长;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部长;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部长;现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许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控股股东派驻所属企业的专职董事,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担任董事职务的条件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2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4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监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监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4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东兴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朱长锋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推荐人选的函》[中国恒天人(2014)127号],朱长锋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朱长锋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由衷感谢朱长锋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期间做出的贡献。

    因工商变更登记需要,监事离职需股东大会确认,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蒋春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推荐人选的函》[中国恒天人(2014)127号],公司拟选举蒋春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个人简历:

    蒋春兰,女,1963年5月生,汉族,四川人,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纺织部财务司基建处、审计处干部;审计署驻纺织部审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纺机集团公司财务部一处副处长;中纺机集团公司财务部国资处副处长;中纺机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纺机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部长;现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蒋春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控股股东派驻所属企业的专职监事,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担任监事职务的条件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及审计报告》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9《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化纤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后的2013年度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1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刘洁伯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许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1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朱长锋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1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蒋春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