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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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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于2014年1月届满到期,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发出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陈利祥先生、陈永汉先生、陈黎慕先生、陈锋先生、朱哲剑先生、王建丰先生、董建平先生、寿邹先生、朱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董建平先生、寿邹先生、朱建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3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280,52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21,3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84,939,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6,281,400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2,134.20万元增加至20,628.14万元。《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1)《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34.2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28.14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34.2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0,628.1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原为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名董事主持。

    (4)《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原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5)《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原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6)《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原为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现修改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资金管控,根据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公司2014年度拟向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000万元。

    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制度,即公司对各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上述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利祥:男,1952年1月生,工程师,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总裁研修班结业,上海大学研究生部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毕业。历任诸暨市店口农机厂副厂长;诸暨市第一汽配厂副厂长;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厂长、党支部书记。现任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利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陈黎慕的哥哥、陈锋的父亲,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904,862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37.95%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永汉:男,1951年11月生,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诸暨市店口农机厂车间副主任;诸暨市第一汽配厂厂长助理;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厂长助理;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陈永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507,998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8.29%的股权,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黎慕:男,1962年5月生,助理经济师。历任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供销科科长;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陈黎慕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陈利祥之弟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507,997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8.29%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锋:男,1978年11月生,上海大学研究生部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毕业,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万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安集团诸暨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博胜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陈利祥之子,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10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哲剑:男,1971年1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金工车间员工、车间主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金工车间主任、生产部副部长;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哲剑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建丰:男,1971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浙江恒隆万安泵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安徽万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公司事业二部总经理。

    王建丰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建平:男,1953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汽车工业公司规划司副司长,中汽振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中联实业公司、中汽专用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采购副部长,北京汽车控股公司整车事业部筹备组负责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助理秘书长、秘书长,现已退休。

    董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寿邹:男,1976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历任杭州华东医院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现任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太子龙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寿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建:男,1970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朱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令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于2014年1月届满到期,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发出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议,提名蔡令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令天:男,1946年7月出生,历任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采购员;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员;上海万捷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业务员。现任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维埃易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令天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43,424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安徽万安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2014年财务资助对象及拟资助额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 接受财务资助公司 2014年拟财务资助金额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8,000

    合计 8,000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为安徽万安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安徽万安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公司向安徽万安提供的财务资助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资助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6、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资助对象: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8月17日。

    3、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4、股权比例:公司直接持有其股权比例为69.93%。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

    6、财务指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27,667.54万元,净资产为8,394.86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445.14万元,实现净利润-210.03万元。

    三、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制度,即公司对各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最终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上述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生产销售情况正常,货款回收情况较好,具有实际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目建设、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并且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风险可控,财务资助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安徽万安提供财务资助。

    六、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9,893.2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7%,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公司无逾期的对外资助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4日;

    (五)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4月25日和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建林、张薇

    3、联系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 传真:0575-87659719

    4、邮政编码:311835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

    序号 非适用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参加会议回执》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4年4月24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出席 备 注

    时间: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4月2日发布了201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2、接待方式:采用现场接待方式

    3、接待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五楼会议室;

    4、登记预约:2014年4月21日—4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并同时提供调研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张薇; 电话:0575-87658897、0575-87605817;传真:0575-87659719。

    5、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时请提供复印件,参会前请出示原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保存留档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锋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建林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江学芳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发布了《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30%--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9.67万元--1,045.74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60%--90%

    盈利:1,045.74万元—1,241.82万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业绩修正原因:一季度公司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超预期,盈利水平提高;公司各项费用得到有效控制,致使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年一季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