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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2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香港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香港三安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的进口和产品出口等业务(以有权机关登记为准),注册资金1亿元港币,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签署《合资协议》的议案;

      具体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各方同意委托本公司与地方政府沟通。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项目名称为集成电路的研发与制造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3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首期投资10亿元,首期项目两年内建成投产,二期投资20亿元,总投资在四年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期限不少于20年,项目选址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以北,滨海东大道以西地块,总用地面积(含生产配套及倒班宿舍用地)预计300亩。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支持本公司项目公司的发展,将给予本公司项目公司一系列优惠政策,政策涉及土地与基础设施、税收优惠、专项投资支持、科技奖励、人才政策及其他支持等,其中包含: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有关规章、政策的指导下同意对本项目给予专项投资支持为本项目投资总额的15%(即4.5亿元人民币)。

      为保证该项目的尽快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该投资相关的一切后续事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2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有权机构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 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以自有现金出资3.25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5%;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光”)以现金出资0.75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5%;厦门中航国际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厦门中航”)以现金出资1.00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半导体技术研发及应用;成都亚光专业从事集成电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厦门中航是由中航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在厦门的投资基金。

      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在福建省厦门市成立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现金出资3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成都亚光以现金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厦门中航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二十年(最终以有权机构核准为准)。

      公司从事的半导体集成电路广泛应用于通信、遥测、导航及各种节能器件等领域,属于国家着力打造的新兴战略性产业。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此次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成都亚光专业从事集成电路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为何放。

      2、厦门中航是由中航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在厦门的投资基金。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现金出资3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成都亚光以现金出资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厦门中航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注册资本于合资公司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与销售。

      公司责任:在协议其他方的配合下,主要负责合资公司的筹建,包括技术、经营团队组建及设备采购、安装等事宜,及办理合资公司设立、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利用已有的市场地位、行业优势为合资公司运营提供便利,促进合资公司项目早日建成投产、达产、提升良率;

      成都亚光责任:在合资公司具备研发或者生产能力之后,与合资公司业务相关的所有订单全部转移于合资公司生产,合资公司应优先保证成都亚光订单的生产及供应;利用已有的行业地位、市场资源为合资公司运营提供便利,协助合资公司产品开拓市场;有义务与合资公司共同开发相应的技术及产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促进合资公司项目早日建成投产、达产、提升良率。

      厦门中航责任:利用已有的行业地位、市场资源为合资公司运营提供便利,协助合资公司产品开拓市场。

      各方同意,在集成电路产业,均视对方为唯一合作伙伴,各方不得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或从事类似的业务;对于协议条款及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到其他方的商业秘密、资料、技术信息等均严格保密;委托本公司与地方政府沟通,包含合资公司项目落户、优惠政策等事宜。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研发、生产LED新型节能环保产品的企业,一直致力于半导体技术研发和应用;

      本次合作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属于国家着力打造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具有节能环保等特点,符合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

      本次合作有利于拓宽公司经营产品范围,延伸产品领域,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2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 香港三安贸易有限公司(以有权机构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 注册资金为1亿元港币。本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占比100%,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在香港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香港三安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的进口和产品出口等业务(以有权机关登记为准),注册资金1亿元港币,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

      公司此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系从事公司所需原材料、设备的进口和产品出口等业务,有利于保证公司所需原材料供给、质量和价格,拓宽产品销路,降低设备采购价格。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2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4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05,759,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0%)的提议,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议案外,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