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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4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凌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

    ● 本次关联交易可满足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凌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

    凌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向凌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凌云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有房屋租赁、申请委托贷款产生的关联交易,与凌云集团子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申请委托贷款产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已按规定进行了对外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它金融机构,本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进行了对外公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住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喜增

    注册资本:21,893.89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塑料管道及相关设备、高压电器设备零部件制造;机加工;集团内部能源管理(只限分支机构经营);房租租赁(只限自有房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经协商,2014年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它金融机构继续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具体贷款时间、金额和期限授权公司总经理和委托方根据融资环境、资金需求情况商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目的是为满足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贷款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关联董事李喜增、罗开全、王世宏、信虎峰、李志发、范军予以了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能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14年度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有利于满足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能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14-01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贷款对象:哈尔滨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凌云”)、重庆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凌云”)、广州凌云新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凌云”)、柳州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凌云”)、沈阳凌云汽车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凌云”)、烟台凌云汽车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凌云”)、河北凌云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机电”)、武汉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凌云”)

    ● 委托贷款金额:26,752万元

    ● 委托贷款利率:在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并提高工作效率,在原有委托贷款的基础上,2014年本公司拟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752万元委托贷款额度。具体如下:

    1、本年度拟向“重庆凌云”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一年期委托贷款;

    2、本年度拟向“广州凌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一年期委托贷款,其中原有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本年到期偿还后继续提供;

    3、本年度拟向“柳州凌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一年期委托贷款,其中原有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本年到期偿还后继续提供;

    4、本年度拟向“沈阳凌云”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一年期委托贷款;

    5、本年度拟向“烟台凌云”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一年期委托贷款;

    6、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向“哈尔滨凌云”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6,800万元,期限两年,“哈尔滨凌云”实际使用人民币6,052万元,根据该公司实际情况,本年度继续向其提供人民币6,052万元两年期委托贷款;

    7、向“凌云机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一年期委托贷款;

    8、向“武汉凌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一年期委托贷款。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对象全部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二)上市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在原有委托贷款的基础上,2014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752万元委托贷款额度,委托贷款利率在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

    本次委托贷款为董事会权限审批范围,无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它金融机构,本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进行了对外公告。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凌云

    注册资本:8,1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东风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王重生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模具;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重庆凌云资产总额45,000.59万元、资产净额16,288.78万元、营业收入43,306.40万元、净利润3,031.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公司名称:广州凌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创建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吴俊锐

    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配件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

    广州凌云新锐另一方股东为广州市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广州市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州凌云资产总额6,908.12万元、资产净额-1,336.29万元、营业收入5,636.01万元、净利润-776.8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公司名称:柳州凌云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柳州市柳东新区水湾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发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柳州凌云资产总额9,914.18万元、资产净额3,128.53万元、营业收入6,280.33万元、净利润152.5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公司名称:沈阳凌云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沈阳市大东区轩顺南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发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机械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3年2月成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沈阳凌云资产总额6,185.06万元、资产净额2,900.82万元、净利润-99.1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公司名称:烟台凌云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烟台开发区珠江路32号3号厂房637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发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机械设备零部件的开发、设计、技术研究、技术服务及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除外,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13年3月成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烟台凌云资产总额5,444.14万元、资产净额2,455.11万元、净利润-44.8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6、公司名称:哈尔滨凌云

    注册资本:7,282.4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李志发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工装模具及相关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4.15%的股份。

    哈尔滨凌云另一方股东为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85%的股份,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哈尔滨凌云资产总额25,413.84万元、资产净额6,364.06万元、营业收入11,848.19万元、净利润-2,265.4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7、公司名称:凌云机电

    注册资本:5,703.4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河北省高碑店市团结西路313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发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房产、地产、设备租赁。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凌云机电资产总额17,119.92万元、资产净额8,014.65万元、营业收入21,509.50万元、净利润2,372.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8、公司名称:武汉凌云

    注册资本:7,9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官湖大道529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发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产品的生产、批零兼营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武汉凌云资产总额21,504.89万元、资产净额10,483.81万元、营业收入24,584.38万元、净利润1,355.0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

    四、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4,252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凌云新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6,052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柳州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沈阳凌云汽车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烟台凌云汽车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7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凌云提供委托贷款2,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委托贷款情况。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14-01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哈尔滨凌云”)

    ● 本次担保数量:3,000万元

    ● 对外担保额度累计数量:48,000万元

    ● 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凌云因发展需要,为满足其融资需求,本公司拟为该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哈尔滨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为哈尔滨凌云提供担保额度。

    此项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82.43万元人民币

    注 册 地: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李志发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工装模具及相关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4.15%的股份。

    该公司另一方股东为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4年3月31日,哈尔滨凌云资产总额25,030.66万元、负债总额19,235.66万元、资产净额5,795.00万元、营业收入2,162.10万元、净利润-569.0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哈尔滨凌云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贷款和贸易链融资等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因哈尔滨凌云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此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累计批准对外提供担保额度48,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6%,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10时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公司4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4、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5、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6、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7、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8、 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

    21、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2、 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23、 关于向哈尔滨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4、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5、 关于继续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与本通知同时披露的临时公告。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5日,于该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法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5月7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该登记时间将不影响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出席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海霞 辛宁

    电 话:0312-3951002

    传 真:0312-3951234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   
    6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   
    9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向哈尔滨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3关于继续聘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14-01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通知》,石兵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石兵先生辞职未导致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监事会正常运作,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尽快更换新任监事。

    监事会对石兵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14-01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兴国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价格合理,对全体股东公平、公正、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严格遵守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六、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益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14-01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牟月辉先生的辞职报告。牟月辉先生因调至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故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对牟月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