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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3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31,231.62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临2014-015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临2014-016号《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临2014-017号《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4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在上海东方大厦12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钰寿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披露并承诺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用途的相关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3.2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5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1,231.62万元

    ●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37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99,702,82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3元,募集资金总额670,999,998.7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791,767.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208,230.98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3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通过上工欧洲投资德国百福公司和德国凯尔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项目45,000.0045,000.00
    2研发和生产自动缝制单元及电控系统项目15,100.0015,100.00
    3发展现代家用多功能缝纫机项目5,000.005,000.00
    4建立完善集团内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ERP)项目2,000.002,000.00
    合 计67,100.0067,1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同时,若汇率变动,导致境外投资项目所需项目资金盈余,则剩余资金用于弥补公司流动资金;导致所需资金不足,则由公司自筹。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把握市场机遇并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需按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通过后),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前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4年4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1,231.62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额截至2014年4月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
    1通过上工欧洲投资德国百福公司和德国凯尔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项目45,000.0030,751.50
    2研发和生产自动缝制单元及电控系统项目15,100.00392.12
    3发展现代家用多功能缝纫机项目5,000.0088.00
    4建立完善集团内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ERP)项目2,000.000.00
     合计67,100.0031,231.62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以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已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其中,公司以人民币30,751.5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通过上工欧洲投资德国百福公司和德国凯尔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项目”的自筹资金,以392.1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研发和生产自动缝制单元及电控系统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以8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发展现代家用多功能缝纫机项目”的自筹资金,三项共计置换资金总额为31,231.62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748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4 年4 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231.62万元。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748号《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符合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规定,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1,231.62万元。

    3、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申银万国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上网附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6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37号)核准,公司获准采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99,702,82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3元,募集资金总额670,999,998.7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791,767.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208,230.98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3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福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徐汇支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拟用于 “通过上工欧洲投资德国百福公司和德国凯尔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项目”、“研发和生产自动缝制单元及电控系统项目”、“发展现代家用多功能缝纫机项目”、“建立完善集团内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ERP)项目”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协议安排,考虑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预先使用内保外贷方式取得低息的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2013年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后,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3年3月25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工欧洲收购并增资德国百福公司项目的议案》;分别于2013年7月8日和2013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上工欧洲投资德国凯尔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11748号鉴证报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4年4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31,231.62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额截至2014年4月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
    1通过上工欧洲投资德国百福公司和德国凯尔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项目45,000.0030,751.50
    2研发和生产自动缝制单元及电控系统项目15,100.00392.12
    3发展现代家用多功能缝纫机项目5,000.0088.00
    4建立完善集团内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ERP)项目2,000.000.00
     合计67,100.0031,231.62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人民币资金置换为自有资金,该等被置换出的募集资金视同已经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置换募集资金31,231.62万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325,892,030.98万元。

    三、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照总体计划抓紧实施,鉴于公司已经预先使用较低利率的欧元贷款及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贷款尚未到期期间,将会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本着在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含3.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实施主体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投资于一年期内(含1年)的保本型约定存款等产品。该等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不得质押。

    上述现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

    4、购买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3.2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一年期内(含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以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于期限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向董事会及监事会汇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使用进度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申银万国对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产品时需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临2014-017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协议安排,考虑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预先利用较低利率的欧元贷款及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对于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出自有资金31,231.62万元。在公司前期银行贷款未到期前,公司存在阶段性的暂时闲置资金。本着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拟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本次拟进行的现金管理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

    (二)投资金额及范围

    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于一年期内(含1年)的保本型约定存款等产品。该等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低风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以公司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按照内控程序,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和规范运行。针对投资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于期限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汇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是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