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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忠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孔祥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袁春军

    公司负责人张忠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春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625,375,251.636,411,856,785.17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06,197,212.074,059,127,360.751.16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208,910.48-35,890,013.36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428,129,025.811,040,849,389.373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000,186.6572,497,696.759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293,459.2353,924,270.39162.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61.84增加1.6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11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11100.00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35,15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张忠正境内自然人10.569,300,000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6750,628,3480

    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7.549,500,0000

    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0539,945,0000

    石秦岭境内自然人5.2534,650,0000

    初照圣境内自然人2.2514,850,0000

    金建全境内自然人2.2514,850,0000

    李德敏境内自然人2.2514,850,0000

    王黎明境内自然人2.2514,850,0000

    王树华境内自然人2.2514,850,000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张忠正69,300,00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628,348

    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9,500,000

    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9,945,000

    石秦岭34,650,000

    初照圣14,850,000

    金建全14,850,000

    李德敏14,850,000

    王黎明14,850,000

    王树华14,85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自然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

    2014年3月31日比2013年12月31日减少31.66%,主要原因是本期票据背书支付货款增加及受市场环境较好影响,公司收到承兑有所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

    2014年3月31日比2013年12月31日增加86.98%,主要原因是搬迁项目一期开车后,主要产品产销量增加及公司收到未到期信用证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

    2014年3月31日比2013年12月31日增加450.44%,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丙烯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

    2014年3月31日比2013年12月31日增加1136.6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

    2014年3月31日比2013年12月31日减少37.75%,主要原因是应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6.应交税费

    2014年3月31日比2013年12月31日增加56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底搬迁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较多,一季度产销量增加从而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

    2014年3月31日比2013年12月31日增加71.92%,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中期票据利息本期尚未支付所致。

    8.应付股利

    2014年3月31日比2013年12月31日增加99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2013年度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9.长期借款

    2014年3月31日比2013年12月31日增加234.38%,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项目需用资金较多,因而增加长期借款15992万元所致。

    10.营业收入

    2014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37.21%,主要原因是化工搬迁项目一期装置开车,主要产品产销量增加,且主导产品环氧丙烷价格维持在较高位水平,销售额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

    2014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99.14%,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收入

    2014年1-3月比上年同期减少96.10%,主要原因是2013年1-3月公司转让热电机组发电额度增加收入2,400万元所致。

    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4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95.87%,主要原因是化工搬迁项目一期装置开车,主要产品产销量增加,且主导产品环氧丙烷价格维持在较高位水平,利润大幅度增加所致。

    1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14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51.99%,主要原因是化工搬迁项目一期装置开车,主要产品产销量增加,且主导产品环氧丙烷价格维持在较高位水平,销售额大幅增加所致。

    1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14年1-3月比上年同期减少91.8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收回所致。

    1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14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75.0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承诺:除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刘维群、王树华、金建全、王黎明、赵红星等10 名自然人承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滨化股份)之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滨化股份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滨化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3、公司股东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滨州市国资委”)承诺: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同意,滨州市国资委不直接转持1100万股,而以上缴资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上缴资金数额=每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00 万股,将采取但不限于以分红或自有资金分次上缴中央金库,并将所持有的应当转持的1100 万股国有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冻结,期限自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述资金足额上缴中央金库止。

    本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正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9:00在公司办公楼4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正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的三名独立董事刘嘉厚先生、张国民先生、张小炜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三名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其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规定,三名独立董事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焕平先生、张文雷先生、王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部,下设环保综合管理办公室、环保监督管理科。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议案》。

    为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公司员工住房难的问题,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10890万元建设瑞康小区(公租房)项目。该项目已获得滨城区政府同意,滨州市规划局也出具了《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选址意见》(滨规函【2012】372号),项目位于滨城区东部,黄河八路与黄河十路之间、东海一路以东。总建筑面积为53660.46平方米,绿化率为41.31%,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6栋,640套。项目分两批进行建设,预计2016年5月份完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0225.06平方米,其中31580平方米用地目前已经与滨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划拨土地协议》,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该项目建成后,面向公司内部住房困难职工进行出租,公司将按照《滨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租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租赁价格水平等因素,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60%至80%的比例分类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上网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报备文件

    滨化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