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13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上午10:00在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本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所示: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1 |
H股股东代理人人数 | 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61,828,056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736,207,892 |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5,620,16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3.38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58 |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80 |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辉先生主持。本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董事会秘书付亚娜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和内部审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股东代表程垣博女士、张文辉先生、本公司内部审计师牛静女士、监事吴宝兰女士获委任为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普通决议案 | ||||||||
1 | 关于选举高宗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A股:736,207,892 H股:25,620,164 | 100% | A股:0 H股:0 | 0% | A股:0 H股:0 | 0% | 通过 |
2 | 关于选举管一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A股:736,207,892 H股:25,620,164 | 100% | A股:0 H股:0 | 0% | A股:0 H股:0 | 0% | 通过 |
3 | 关于确定高宗泽先生、管一民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的议案 | A股:736,207,892 H股:25,620,164 | 100% | A股:0 H股:0 | 0% | A股:0 H股: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梁俊杰律师、张亚萍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网公告附件
本次会议法律意见书详见201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1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4人为现场参加,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张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将本次董事会议案现场提交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高宗泽先生、管一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建议》。
本公司原独立非执行董事谢荣先生、邸晓峰先生因任期满六年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因此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5日选举高宗泽先生、管一民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同意由管一民先生接替谢荣先生,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任审计委员会主席;由高宗泽先生接替邸晓峰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提名委员会主席。上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的任期与其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