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4-03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3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占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900,953.6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222,213,771.80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99,181,309.09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690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状况,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年度报告及摘要按规定程序报送及公告。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13年末财务状况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测试,经测试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分公司碱湖试验站焦炭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焦炭装置开工率不足,产品成本高,售价低。预计短期内生产经营难以改善,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经测试需计提减值损失2,500万元。上述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2013年度当期净利润减少2,500万元。
2.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因天然气价格上涨,成本高,利润降低,导致甲醇装置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测试需计提减值损失2,000万元。上述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导致2013年度当期净利润减少2,000万元。
上述两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共计导致2013年度当期净利润减少4,500万元。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需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3-03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3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900,953.6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222,213,771.80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99,181,309.09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690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状况,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3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6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十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4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凡出席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或法人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四、其他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传 真:0477-8139833
联 系 人:陈月青 杨祥
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6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
7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 |||
8 |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