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03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1,344,211,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44,211,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二)《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44,211,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38,269,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6%;反对5,94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四)《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344,211,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2.00元现金股息(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年。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344,211,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六)《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44,211,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七)《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44,211,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八)《公司2014年度土地购置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344,211,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九)《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3,92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44,211,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付磊、程玉民、王力所作的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