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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2014-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监2014-00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4月15日收到监事刘树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树森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本次监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

    公司股东已提名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衷心感谢刘树森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监2014-00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在东北证券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有4名监事以书面授权委托的形式出席会议,其中:监事王化民委托监事田奎武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滕旭旺委托监事长唐志萍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何建芬委托监事长唐志萍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李雪飞委托监事綦韬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唐志萍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秦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秦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秦音女士简历

    秦音,女,197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秦音女士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矫正中先生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5日收到矫正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201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矫正中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相关职务的议案》。因工作安排原因,矫正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法定代表人,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次矫正中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矫正中先生任职期间,公司治理结构日渐完善,经营稳健、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对矫正中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高度评价,对其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有4名董事书面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崔伟委托董事孙晓峰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高福波委托董事杨树财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邱荣生委托董事杨树财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国刚委托独立董事龙虹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杨树财先生主持,公司4名监事、4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矫正中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相关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矫正中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对矫正中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高度评价,对其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杨树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三条 “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杨树财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刘树森先生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刘树森先生符合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将刘树森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978,583,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78,286,641.28元,转增股本978,583,01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16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78,583,016股增加至1,957,166,032股。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8,583,016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7,166,032元。

    (2)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

    原文: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78,583,016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57,166,032股,全部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4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公司监事会提交的《关于选举秦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董事长杨树财先生、董事候选人刘树森先生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杨树财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杨树财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树森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生,正高级会计师,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吉林省第一建筑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

    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9日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五)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7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4月29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关于选举秦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会议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洋、黄野秋

    2.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05室

    3. 邮政编码:130021

    4. 联系电话:(0431)85096806、85096807

    5. 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5月6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选举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数为所持有的股份数)

       
    2《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秦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数为所持有的股份数)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议案1、3表决方法如下:

    股东拥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东北证券A股股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全部投给董事候选人刘树森先生,也可以将一部分票数投给董事候选人刘树森先生;股东拥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东北证券A股股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全部投给监事候选人秦音女士,也可以将一部分票数投给监事候选人秦音女士。

    2.议案2表决方法为: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〇”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〇”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〇”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股东名称(签章):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