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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2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6日上午10:30在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0663076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4,828,478股的20.3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经股东现场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项:

      1、以10663076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以10663076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3、以10663076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4、以10663076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5、以10663076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以10663076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7、以10663076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以106630766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

      9、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结果如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柴永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王增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刘宗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高升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周士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王竹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李业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王荭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结果如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段家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刘成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高珺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以106630766股同意,同意股份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经职代会选举由陈雪梅女士、戚兴先生、宋海林先生担任。

      11、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娴慧、马焱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2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公司已于2014年4月12日以书面和通讯等形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柴永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九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柴永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会选举柴永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九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总经理宋新女士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本公司副总经理沙克清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经公司董事长柴永森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研究:

      聘任李勇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2、经公司总经理李勇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研究:

      聘任刘宗良先生、高升日先生、邴良光先生、赵军赤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赵玉女士任公司总会计师。(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任命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宋新女士、沙克清先生在任期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以九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完成,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由柴永森、王增胜、李勇、刘宗良、高升日、周士峰、王竹泉七人组成,主任委员柴永森;

      2、审计委员会:由王竹泉、李业顺、王荭、王增胜、李勇五人组成,主任委员王竹泉;

      3、提名委员会:由李业顺、王荭、王竹泉、柴永森、高升日五人组成,主任委员李业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荭、李业顺、王竹泉、王增胜、李勇五人组成,主任委员王荭。

      四、以九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表示感谢的议案》

      宋新女士、王幸友先生因退休原因,生锡顺先生、沙淑芬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于珊女士、李萍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宋新女士、生锡顺先生、沙淑芬女士、王幸友先生、于珊女士、李萍女士在任期内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李勇先生简历

      李勇先生,40岁,青岛农业大学机电学院本科毕业,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学院硕士,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博士,清华大学汽车系博士后。2013年6月起至今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双星轮胎中央研究院院长。1996年8月至2000年7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2006年8月至2010年6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任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副教授。李勇先生除担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外,无其他兼职,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刘宗良先生简历

      刘宗良先生,54岁,中专学历,自2014年起至今,任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07年1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13年任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宗良先生无其他兼职,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三:高升日先生简历

      高升日先生,37岁,青岛科技大学毕业,工程硕士学位,自2013年10月起至今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总监。2007年6月至2007年9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子午胎一厂技术质量室主任,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管,2008年3月至2009年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处处长,2010年至2013年9月任山东恒宇科技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高升日先生无其他兼职,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四:邴良光先生简历

      邴良光先生,大专文化,46岁,自2009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历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双星东风轮胎公司供应公司总经理、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供应公司总经理。邴良光先生无其他兼职,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五:赵军赤先生简历

      赵军赤先生,59岁,自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贸易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双星轮胎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双星轮胎、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赵军赤先生无其他兼职,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六:赵玉女士简历

      赵玉女士,大专文化,48岁,自2009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历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双星集团资产财务部管理人员、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处长。赵玉女士无其他兼职,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4—026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4月12日以书面和通讯等形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七名,实到七名,会议由公司监事段家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七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段家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监事会选举段家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