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4-01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原通知中涉及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内容部分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内容: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委托价格 |
议案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议案3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议案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议案5 | 《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
议案6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
议案7 | 《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议案8 | 《关于授权经理班子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 8.00 |
议案9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9.1 | 选举刘令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1 |
9.2 | 选举刘正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
9.3 | 选举何三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3 |
9.4 | 选举刘厚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4 |
9.5 | 选举倪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5 |
9.6 | 选举刘纳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6 |
9.7 | 选举曾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7 |
9.8 | 选举王红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8 |
9.9 | 选举李永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09 |
议案1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0.1 | 选举符人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10.01 |
10.2 | 选举詹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10.02 |
议案11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1.00 |
议案12 |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12.00 |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及议案10均为累计投票制,选举票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A.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数=持有股份数×5
B.拥有选举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数=持有股份数×4
C.拥有选举监事的选举票数=持有股份数×2
表决人可将选举票数投给一个或几个人,如果累计投出的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分别计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则表决无效,视为弃权,低于或等于后者则均为有效。
如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0股公司股份,则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表:
所持股数 | 非独立董事选举票数 | 独立董事选举票数 | 监事选举票数 |
10000股 | 50000票 | 40000票 | 20000票 |
更正为: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累积投票的议案除外),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除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全部下述10项议案(需累积投票的议案除外) | 100.00 |
议案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议案3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议案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议案5 | 《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
议案6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
议案7 | 《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议案8 | 《关于授权经理班子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 8.00 |
议案9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选举非独立董事 | ||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5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5×持股数=可用票数。 | ||
9.1 | 选举刘令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1 |
9.2 | 选举刘正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
9.3 | 选举何三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3 |
9.4 | 选举刘厚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4 |
9.5 | 选举倪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5 |
选举独立董事 | ||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4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4×持股数=可用票数。 | ||
9.6 | 选举刘纳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1 |
9.7 | 选举曾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2 |
9.8 | 选举王红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3 |
9.9 | 选举李永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4 |
议案1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2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2×持股数=可用票数。 | ||
10.1 | 选举符人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11.01 |
10.2 | 选举詹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11.02 |
议案11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2.00 |
议案12 |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13.00 |
(3)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更新后的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2014年4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并向投资者致歉!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