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5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王蕊 | 独立董事 | 因公在外地出差 | 侯本领 |
公司负责人于秀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铭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文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6,097,696.65 | 74,545,216.83 | 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520,405.70 | 22,283,616.10 | 19.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6,518,833.20 | 22,281,644.10 | 19.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421,258.41 | 5,122,734.26 | 279.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18.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6 | 18.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3% | 3.11% | 0.4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99,011,637.16 | 773,799,469.63 | 3.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64,827,726.77 | 738,307,321.07 | 3.5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5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7.50 | |
合计 | 1,572.5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9,16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高宝林 | 境内自然人 | 23.47% | 33,037,550 | 33,037,550 | ||
王素英 | 境内自然人 | 15.22% | 21,425,950 | 21,425,950 | ||
阿联酋绿色尼罗商业公司 | 境外法人 | 13.77% | 19,383,500 | |||
青岛天泰恒昌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91% | 8,320,000 | |||
王明贤 | 境内自然人 | 2.51% | 3,539,900 | 3,539,900 | ||
孙瑞峰 | 境内自然人 | 1.06% | 1,493,379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0.77% | 1,076,873 | |||
西南证券-建行-西南证券珠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69% | 972,416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华夏未来领时对冲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61% | 863,380 | |||
杨森 | 境内自然人 | 0.58% | 822,703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阿联酋绿色尼罗商业公司 | 19,38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83,500 |
青岛天泰恒昌投资有限公司 | 8,3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20,000 |
孙瑞峰 | 1,493,3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3,37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1,076,8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6,873 |
西南证券-建行-西南证券珠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72,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972,416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华夏未来领时对冲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863,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3,380 |
杨森 | 822,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703 |
李祥瑞 | 714,273 | 人民币普通股 | 714,273 |
陈旭斌 | 675,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675,134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苏711 | 654,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4,77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王素英系高宝林的母亲,王明贤系高宝林的姐夫;公司控股股东高宝林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孙瑞峰、杨森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493,379股、822,703股;李祥瑞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14,273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应收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主要是公司计提第一季度应收存款利息;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08.00%,主要是公司期末垫付的职工3月份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尚未收回;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是本期开展了国债逆回购业务;
(4)固定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13.46%,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转资增加固定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77.02%,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转资导致在建工程减少;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86.73%,主要是本期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4.79%,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41.40%,主要是公司提取的3月份工资及一季度销售提成尚未支付。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95.40%,主要是上期因募投项目购置设备进项税留抵增加,导致上期缴纳增值税比本期少,因而上期城建税及附加也相应比本期少;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减少85.39%,是因为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比上期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是本期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实现正收益。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45.51%,一是由于本期销售收入比上期增加,二是由于本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数小于上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数额;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53.77%,主要是本期支付了上年度未付的部分销售提成;
(3)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57.34%,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比上期增加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增加,是本期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实现正收益;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比上期金额减少68.82%,主要是本期募投项目投资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2014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1天国债逆回购(品种代码:204001)的账面价值25,200,000.00元,本报告期累计实现投资收益262,724.97元。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 2014年01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股东高宝林、王素英 | 在收购报告书中关于承继原控股股东所作承诺的承诺: 共同承继并履行原控股股东高庆昌在万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所有承诺。 | 2011年11月23日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 | 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 |
股东高宝林、王素英、王明贤(以下统称"收购人") |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收购人出具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作承诺。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为避免未来发生潜在同业竞争,收购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作承诺。 | 2011年11月23日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 | 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原控股股东高庆昌及股东高宝林、王明贤 |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0年04月24日 | 2011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19日 | 公司原控股股东高庆昌先生去世后,其所持公司股份由其妻子王素英女士和儿子高宝林先生分别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方式各持有50%。除此以外,其他股东严格按承诺执行。 |
公司董事高宝林、董事、总经理王明贤、副总经理于同阶 |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4月24日 | 长期 | 与上述承诺履行情况一致 | |
公司上市前全体限售股股东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万昌科技股东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独自经营、合资经营、联营等方式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权益)从事与万昌科技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万昌科技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由此给万昌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 | 2010年04月24日 | 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 与上述承诺履行情况一致 | |
原控股股东高庆昌及股东高宝林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①本人将尽力减少本人及本人所实际控制企业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万昌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事务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②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万昌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0年04月24日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 | 与上述承诺履行情况一致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3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063.64 | 至 | 5,984.3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603.3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4年以来,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改革与完善内部营销体系,合理安排生产作业计划,严格执行生产原料物资比价采购管理,主要产品产销总量同比均有不同程度增长,较好地实现了稳价提量、降本增效的经营目标。 |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于秀媛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4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于秀媛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64,591,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9%。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4,59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票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4,59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票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4,59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票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3年末总股本140,7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70,382,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8,954,055.78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64,59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票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支付其2013年度审计费用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64,59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票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4,59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票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59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票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4,59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票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尹仪民先生、侯本领先生、王蕊女士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北斗鼎铭(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焕然、顾媛媛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北斗鼎铭(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