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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0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4月20日下午2:00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归属于股东净利润305,921,526.83元,减去按2013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43,324,006.4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32,971,483.77元,截至2013年底未分配利润1,695,569,004.17元。

      鉴于公司为继续建设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及做好续建、新建项目工作,需要不断的资金投入和支持,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第(四)款“公司董事会应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之内容,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3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园区建设和公司续建、新建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做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目前已初具规模、前期投运的项目运行正常,发挥了经济效益。鉴于公司为继续做好园区建设和续建、新建项目工作,需要资金支持,结合《公司章程》规定,为保证项目建设和建设具有鲁西化工特色的新材料产业园区,从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出发,因此,对董事会做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详细内容登载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2014年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4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70万元人民币,其报酬均为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费用,本公司承担其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融资市场的变化情况,按照融资成本孰低的原则,择优选择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直接融资。通过银行办理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200亿元人民币,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办理授信2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综合授信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执行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张金成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对2014年全年累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张金成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文件要求和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鲁证监公司字[2013]72号文件通知,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将原内容:“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及时回答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公司应积极推进现金分红方式,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公司董事会应结合本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

      1、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时,可以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五)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在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改为:“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及时回答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公司应积极推进现金分红方式,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投资支出等各种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公司发放股利的条件:在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发放股票股利分预案。

      (五)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3、公司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可以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经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然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表决。

      (七)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若公司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七、十、十二、十三、十四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0日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福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报告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五、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监事会认为,2013年,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1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关系概述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财务资助,执行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金成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33.50%的股份。

      法人代表:张金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743,137,255.00元

      住 所:聊城市鲁化路68号

      经营范围:钢材、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和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接受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执行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公司项目建设和增加公司经营资金,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保障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实现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审议程序

      201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金成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了解了此次关联交易情况,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提供的现金财务资助金额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7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或者销售水、电、材料、设备制作、安装服务、租赁、工程设计等方面。2013年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 1569.63万元,预计2014年发生关联交易 4102.99万元。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止到信息披露日,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37.86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90.2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备查文件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8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保证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2014年为以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分别为以下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等值35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存在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此情形。

      3、具体实施时,授权董事长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一化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鲁化路68号

      2、法定代表人:金同营

      3、注册资本:23,657.51万元

      4、经营范围:氨(液态)、杂醇油、甲醇生产、销售。批准范围内的电量上网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尿素、碳酸氢铵、硫酸铵生产与销售;房屋租赁。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4,333.78万元,负债总额67,910.57万元,所有者权益26,423.21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118,115.93万元,净利润2,336.09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二化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东阿县城阿胶街96号

      2、法定代表人:王吾雪

      3、注册资本:23,528万元

      4、经营范围:氨(液态)、甲醇、杂醇油的生产、销售;尿素、碳酸氢铵化肥、复合肥、复混肥的生产、销售;保温、保冷材料安装服务;房屋租赁。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8,187.45万元,负债总额44,100.83万元,所有者权益34,086.62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107,621.71万元,净利润5,999.26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四化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聊城市光狱路中段

      2、法定代表人:焦延涛

      3、注册资本:11,227万元

      4、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硫酸、盐酸、氯磺酸、磷酸、对位脂、缓、控释尿素、磷石膏生产、销售;批准范围内的电量上网销售;硫磺、氯化钾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3,027.38万元,负债总额31,790.25万元,所有者权益21,237.12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98,591.05万元,净利润5,987.06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五化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阳谷运河西路421号

      2、法定代表人:孙海兵

      3、注册资本:18,582万元

      4、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盐酸、硫酸、烧碱、过磷酸钙、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包装矿渣水泥、亚铵、氟硅酸钠、氯磺酸、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建筑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砖制造、销售;硫磺、氯化钾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4,496.68 万元,负债总额45,555.06万元,所有者权益28,941.62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183,250.71万元,净利润7,381.66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化工第六化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郎言恩

      3、注册资本:1,828万元

      4、经营范围:硫酸、氯磺酸、盐酸、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的生产、销售;甲苯、硫酸、三氯甲烷、盐酸、易燃液体;甲醇、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的销售;氯化钙、氯化石蜡的生产、销售、硫酸下游化工产品的开发、制造;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0,771.47万元,负债总额73,087.14万元,所有者权益37,684.34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64,586.01万元,净利润-2,252.47万元。

      (六)被担保人名称: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鲁西化工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王富兴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承揽工业设备制作安装;水电暖安装及化学清洗;工程防腐保温;机电仪表、钢结构、起重设备制作安装;锅炉附机制作及生产经营;设计制作一类、二类、三类高压(包扎设备);输灰系统制造;环保设备制作;钢材、管道配件、焊材、润滑油、机械液压油购销;高低压成套配电柜、配电箱制作、销售;压缩天然气气瓶及其他天然气储运设备的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4,811.30万元,负债总额72,517.07万元,所有者权益32,294.23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88,100.00万元,净利润1,392.84万元。

      (七)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煤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聊城开发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郑辉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经营范围:甲酸、碳酸钡、三聚氰胺的生产和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与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8,119.69万元,负债总额65,525.37万元,所有者权益2,594.31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19,579.94万元,净利润1,108.89万元。

      (八)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煤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聊城市开发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蒋家会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双氧水试生产。一般经营项目:己内酰胺、环己酮、环己烷及硫酸铵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81,047.69万元,负债总额172,583.10万元,所有者权益8,464.59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36,514.73万元,净利润3,144.90万元。

      (九)被担保人名称:聊城煤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聊城市开发区顾官屯镇驻地

      2、法定代表人:李道杰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正丁醇、异丁醛的试生产与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辛醇的生产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上述产品的进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9,213.93万元,负债总额67,045.57万元,所有者权益12,168.35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140,498.95万元,净利润6,642.71万元。

      (十)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聊城鲁西硝基复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聊城市开发区化工工业园

      2、法定代表人:张来明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经营范围:聚四氟乙烯、氟树脂、氟塑料的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4,673.28万元,负债总额19,673.28万元,所有者权益5000万元,2013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350,000万元,可以在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调整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之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

      6、出席对象:

      (1)凡在2014年5月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皆可参加本次会议,并可以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201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4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名增加汤广先生、张金林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广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2月12日、2013年12月16日、201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1日至12日;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柳青、李雪莉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 真:0635-3481044

      邮 编:252000

      2、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