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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B23版)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25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0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忠良先生召集,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谭红旭先生、汪习根先生、黄志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05,859,969.61元,利润总额40,788,748.27元,归属公司的净利润33,157,523.00元,全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43%,全年基本每股收益0.19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4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营业总收入 50,00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000.00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3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1,530,236.53元,资本公积为328,907,870.00元;母公司2013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0,300,332.38元,资本公积为328,793,870.00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公司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71,6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49,3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5,150,982.38元滚存至下一年;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102,987,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74,632,000股;本次分红不送红股。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4)第1936号《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4年公司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标准保持原有水平不变,对基本年薪的发放方式作出调整:董事和监事会主席的基本年薪的70%平均分摊至每月发放,剩余30%待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后发放。董事和监事会主席的业绩年薪根据年终公司效益和个人绩效予以核发。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津贴计发方式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保持原有水平不变,对基本月薪的发放方式作出调整:基本月薪每月计发70%,剩余30%待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后发放。年终效益工资根据年终公司效益和个人绩效予以核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加之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涉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应进行相应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893.72万元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调整后,两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为2015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中增加参股公司相关管理条款,并将该制度更名为《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5日。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14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三、十一、十七、十八、十九外的其他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2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26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0 日下午 2:0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海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冯嫔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田琳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05,859,969.61元,利润总额40,788,748.27元,归属公司的净利润33,157,523.00元,全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43%,全年基本每股收益0.19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3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1,530,236.53元,资本公积为328,907,870.00元;母公司2013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0,300,332.38元,资本公积为328,793,870.00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公司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 201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71,6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49,3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5,150,982.38元滚存至下一年;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102,987,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74,632,000股;本次分红不送红股。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健全以风险导向为原则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健康发展、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4)第1936号《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3年度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精神,有利于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此次修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特别重视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建议,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能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及可持续发展。该规划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

      修订后的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此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结余利息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因素而进行的审慎调整。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十二外的其他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28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油服”)于201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893.72万元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6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429,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3,610,13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385,539,870.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5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195,757,500.00元,本次发行超额募集资金为189,782,370.00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11月28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支付;超过董事长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为50,143,248.79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已于2012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60.1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具体的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节余含尚未支付的设备采购尾款11.37万元,实际累计投资资金13960.10万元,实际项目节余资金4893.72万元,目前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是在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的原则,压缩了部分设备采购,节余了600余万元设备购置款;二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原计划队伍服务项目未达到预计目标,项目流动资金出现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893.72万元及利息,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五、公司关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公司在本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在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893.72万元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且今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公司本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此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此次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仁智油服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仁智油服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29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油服”)于2014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6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429,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3,610,13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385,539,870.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35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195,757,500.00元,本次发行超额募集资金为189,782,370.00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30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及使用超募资金 5,178.23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登载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8,500万元的超募资金补充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缺口。(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登载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缺口的公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1,677,217.64 元。

      三、公司承诺

      1、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利息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结余利息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此次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结余利息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

      4、保荐机构意见

      仁智油服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仁智油服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账户结余超募资金利息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4-030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实施进度的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油服”)于2014年 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6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429,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3,610,13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385,539,870.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1年10月31日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 035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情况

      (一)调整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情况:

      1、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原定实施地点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原定实施地点为:绵阳市经济开发区塘汛镇三河村五队六队。

      根据公司于2013年4月2日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由于公司目前正在商谈和寻找最佳的建设用地,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调整后的完工日期暂时无法预测,公司本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待募投项目建设用地落实后,及时公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2、调整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进度的原因

      公司本着统一规划、降本增效的原则,原定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与拟变更建设地点后的省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在一起。由于省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地点未变更,公司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与多级政府及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并通过综合的评估土地可取得性、交通便利性、与公司业务可联系性、能源供应、环保要求等内容,公司寻得一块价格更优惠、离西南业务区域更便捷的化工工业园区土地。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决定变更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由于土地因素,前次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无法确定本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此次确定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项目的建设,并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定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