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令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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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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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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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1.1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1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1.4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到期兑现以及使用应收票据支付原辅材料采购款等因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4.4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的原辅材料采购款等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2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1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5)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3.71%,主要系报告期产销规模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相应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6.9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按出资比例对浙江伟星光学有限公司增加投资939万元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6.75倍,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新办承兑汇票支付原辅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2.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销售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预收款相应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5.35%,主要系职工2013年末的工资、奖金等薪酬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1.83%,主要系2013年末应交的各项税费在报告期缴纳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1.60%,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规模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97.77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长期借款及应付短期融资券利息566.40万元,报告期未有该两项融资费用支出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66.4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计提准备金的应收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6.43%,主要系上年同期转让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获得投资收益,而报告期未有该类业务所致。
(5)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742.2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及毛利率同比提升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5.5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3.8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776.6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营业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22.70%,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508.9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11)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2.8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662.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1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76.6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债务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215.39万元,主要系以上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同意公司与四名自然人股东一起按出资比例共同对参股公司浙江伟星光学有限公司增加投资4,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939万元。相关公告刊载于2014年2月11日、2014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上增资手续已于2014年3月4日办理完毕。
2、2013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核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业务投资。报告期,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支行签订了1亿元的结构性存款合同,该合同于2014年4月9日到期,获得利息收入135万元。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承诺,相关公告刊载于2014年3月22日、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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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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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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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部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工作需要,公司证券部办公地址搬迁至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伟星股份大洋工业园区,邮编为317000,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