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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31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4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4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

      3、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3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标的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3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解锁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6 授予与解锁条件;

      1.7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 会计处理方法;

      1.9 授予与解锁的程序;

      1.10 预留权益的处理;

      1.11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2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审议《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刊登在2014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3、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7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①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⑤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① 股权登记日持有劲嘉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同意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职慧女士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刊登于2014年4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职慧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上述报告书中的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7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0755-26609999-1078

      传 真:0755-26498899

      联系人:李晓华、钟科

      E-mail:jjcp@jinjia.com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14年5月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联系电话: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