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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1版)

      ■

      (2)股权投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4)投资收益中占比在10%以上的股权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经营业绩变动30%以上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资产总额变动30%以上的子公司、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12年12月14日、12月31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基石基金,投资的形式为以现金认缴基石基金的出资额25,150万元,本报告期实缴出资额为12,575万元。

      (七)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3年,房地产行业在经历数轮调控之后,各城市土地及商品房价格已显现出分化趋势,主要房企都加大了在一线城市的土地获取和开发力度,一线城市的开发项目面临激烈的竞争和较大的成本压力。

      2、公司发展战略

      依托股东的资源、资金和专业开发团队的优势,以北京为中心,以轨道交通为依托,调整优化资产结构,着力开发轨道物业,打造轨道物业专业开发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3、经营计划

      1、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择机转让非核心资产。

      2、加大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笼,2014年力争达到70亿元的销售规模。

      3、积极参与北京土地市场,特别是轨道物业项目,进一步打造轨道物业项目开发的核心竞争力。

      4、提升公司系统性管控能力,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执行力和整体运营效率。

      5、继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6、2014年公司财务预算指标:营业收入20亿元,三项费用总额5.28亿元。

      4、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4年度,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及投资需要,一方面加大项目开发和销售力度,快速回笼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5、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

      国家对房地产行业持续进行调控,一定程度上对市场需求形成抑制,可能影响公司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北京实施的“竞地价、限房价”政策,将挤压房企利润空间,对公司的成本控制、销售策略等形成考验。

      (2)财务风险

      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大,负债率较高,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进行,公司财务融资方面面临一定风险。

      (3)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依据公司战略,公司资金、资源进一步集中于北京和轨道物业项目,而此类项目历来都是地产企业重点争夺的资源,特别是2013年下半年以来土地市场区域分化更为明显,北京等一线城市土地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此外,公司大部分项目集中于北京地区,项目集中度高,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八)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2、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度对各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综合分析债权所在单位的性质、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等因素,公司对2013年末应收款项的组合重新进行了核定,对以前存在结算期但在本期末不再符合存在结算期的应收款项重新划分到账龄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13年度因重新调整应收款项组合,按账龄分析应计提坏账准备5,497.18万元,导致当期利润总额减少5,497.18万元,报告期末净资产减少4,872.18万元,资产总额减少4,872.18万元。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未来期间坏账准备计提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3、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 不适用

      (九)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5%,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分配金额为48,150,543.81元,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分配方案,2013年7月5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2、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不适用

      3、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度对各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综合分析债权所在单位的性质、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等因素,公司对2013年末应收款项的组合重新进行了核定,对以前存在结算期但在本期末不再符合存在结算期的应收款项重新划分到账龄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13年度因重新调整应收款项组合,按账龄分析应计提坏账准备5,497.18万元,导致当期利润总额减少5,497.18万元,报告期末净资产减少4,872.18万元,资产总额减少4,872.18万元。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未来期间坏账准备计提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2012年5月11日、5月29日,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2013年1月10日,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昌平区东小口镇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的议案》及《关于参与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乡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的议案》。

      A.2013年1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京投置地”)联合京投公司参与了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乡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投标,并于同年1月18日获得国土部门的《中标通知书》。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约定,京投置地、京投公司按照51%、49%的持股比例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经营。2013年2月8日成立项目公司北京京投兴业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报告期实缴资本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实际出资1,02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B.2013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联合京投公司参与了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投标,并于同年1月21日获得国土部门的《中标通知书》。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约定,京投置地、京投公司按照51%、49%的持股比例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经营。2013年2月25日成立项目公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报告期实缴资本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实际出资1,02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16日,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京投银泰(湖南)置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京投银泰(湖南)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置地”)80%的股权以34,212.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沙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2月2日确认为出售日,本报告期股权转让款已全部付清,不再将湖南置地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3年5月16日子公司京投置地股东会决议进行存续分立,京泰祥和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3年12月11日、12月27日,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3年12月31日股权处置完成,公司不再将京泰祥和纳入合并范围。

      (4)2013年10月9日,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议案》,将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鄂尔多斯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减少至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额由10,200万元减少至1,470万元,持股比例由51%变更为49%。本报告期末,因该减资事宜,鄂尔多斯项目公司成为公司的合营企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期初至减资日鄂尔多斯项目公司净利润-152.95万元。

      (5)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潭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三家子公司,即北京山行者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北京京西弘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嘉禾盛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

      董事长:田振清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