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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个别董事的异议声明。

      1.3 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异议声明。

      1.4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本公司董事长杨华辉、总裁林静、财务总监林艳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张国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本公司基本情况:

      ■

      2.2 组织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组织结构如下:

      图2.2

      ■

      3、公司治理结构

      3.1 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4家,具体如下:

      表3.1

      ■

      备注:

      1.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 2014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复〔2013〕352号批准,本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5.76亿元人民币增加至50亿元人民币,并相应调整股权结构。此次增资后本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元,出资比例73%;(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imited),出资额为人民币841,667,000元,出资比例16.8334%;(三)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240,426,600元,出资比例4.8085%;(四)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引入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226,239,900元,出资比例4.5248%;(五)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出资额为人民币41,666,500元,出资比例0.8333%。 其中,新引入股东—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情况如下:截至报告期末,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建武先生,公司住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9号,主要经营业务:国有资产管理营运、股权投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实物租赁、工业及农业生产资料等;主要财务情况(未经审计):截至2013年末资产总额43.14亿元,负债总额14.12亿元,所有者权益29.02亿元。

      3.2 董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股权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表3.2-1(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3.3 监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包括1名职工监事。

      3.3(监事长、监事)

      ■

      3. 4 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5名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

      3. 5 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344人,平均年龄为31.51岁。其中:博士学历13人,占3.78%;硕士学历186人,占54.07%;本科学历137人,占39.83%;专科学历8人,占2.32%。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按照“稳规模、调结构、防风险、增效益、重创新”的经营思路,以深化转型、强化创新和夯实管理为抓手,改革完善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促进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全面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业务创新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财富管理能力和综合经营能力,持续打造行业领先、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

      4.1.2 经营方针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综合化经营,专业化服务。

      4.1.3 战略规划

      作为银行系信托公司,本公司将充分运用兴业银行等主要股东的资源与优势,全面建立与各股东单位的战略协同与业务协同,努力塑造公司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致力于发展成为卓越的全国性综合信托业务经营商。卓越的基本内涵包括:一流的经营能力、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领先的行业地位。本公司2011-2015年发展战略规划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整合期(2011年)。在这一阶段,本公司业务主要以战略基础业务为主,同时探索性开展战略核心业务,主要经营目标是解决生存问题,在行业中站稳脚跟。该阶段发展目标已圆满完成。

      第二阶段:发展期(2012-2013年)。实现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在这一阶段,形成公司稳定的业务模式、完善的组织与流程、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的战略基础业务已初具规模,战略核心业务全面启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完成第二阶段发展目标,信托业务规模已位居全国信托行业第二位,资本实力大幅提升,组织架构体系和规章制度体系已搭建完成并日趋成熟,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跻身行业前列。

      第三阶段:品牌期(2014-2015年)。建立以品牌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在此基础上实现公司业务的稳步增长。这一阶段,公司组织与流程进一步优化,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战略基础业务和战略核心业务均具有相当规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4.3 市场分析

      4.3.1 有利因素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市场化为核心的改革思路,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政府通过行政化手段配置资源向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转变,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中国潜在GDP增长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为中国信托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居民理财意识日益提高,理财需求更加丰富和多元化,为中国信托行业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随着中国第一代富裕人群年龄的增长,财富传承成为重要的关注点。凭借信托在财富传承中独特的制度优势,中国信托行业将迎来财富传承、家族财富管理信托等业务的发展机遇。

      (3)在当前泛资产管理时代,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进入资产管理市场,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构建特色资产管理业务,也为中国信托公司与金融同业开展广泛合作创造了条件。信托公司将充分利用信托独有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向客户提供丰富理财产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

      (4)新型城镇化的升级和发展、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制机制的转变、混合所有制的实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尝试、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等系列改革举措,将激发出经济社会的巨大活力,也为信托提供了新的资产运用领域和发展空间。

      (5)近年来本公司围绕建设“多元化、综合性、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依托良好的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均居全国同业前列,品牌形象大幅提升,综合实力、行业影响力不断增强,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3.2 不利因素

      (1)随着中国经济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宏观经济形势更趋复杂多变,经济发展压力加大,经济发展风险增加。外部发展环境中不确定性因素加大,对信托公司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随着资产管理行业政策逐步放开,券商、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及子公司在进入资产管理市场初期开展与信托公司同质化资产管理业务。这使得信托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对信托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一定冲击。

      (3)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国信托行业利率双轨制下的制度红利面临冲击,对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

      (4)由于不同监管机构在监管目标和理念上存在差异,造成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标准不统一。相比其他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开展同类型资产管理业务需要满足更高的监管标准。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本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分层授权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分工配合、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相互制衡的内控运行机制,从而确保对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得到有效执行,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本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文化的建设和培育,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培训、信息系统控制等传导贯彻内部控制理念,通过合规培训、合规检查、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合规经营管理,培养员工合规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内控文化氛围。

      4.4.2 内部控制措施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以及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工作,通过建立经营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三道风险防御体系,配以明确的授权体系及规范的风险管理报告机制,从内部控制环境、程序和措施上防范各类风险。

      本公司严格按照前、中、后台划分:前台负责对业务进行立项、论证、审批前的尽职调查、业务方案设计和提交,完成项目审批后投资交易和运作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中台贯穿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管理环节,负责业务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核、风险评估、议事决策、业务综合管理和过程控制,对各类风险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措施,对个别性风险发出预警信号,与前台部门共同完成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后台负责对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科技支持、客户维护、风险检查和审计监督,对前中台提供支持服务和监督评价。前、中、后台有效配合且相互制衡,从而确保业务项目顺利开展与风险管理全面实施。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累计新制订近40项规章制度、修订16项规章制度,形成现行有效规章制度近220项;持续调整优化业务审批部、风险与合规部内设机构,将证券信托业务存续期间的运营管理职责集中调整由运营管理部承担,实现证券信托项目中后期事务集中管理;调整优化业务评审委员会组成、工作规则及评审流程,全面梳理修订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及时出台或修订多项业务指引,认真组织开展风险合规检查,加强舆情的日常监测管理,同时建立起有效的声誉风险事件应对机制;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内部审计覆盖的深度和广度;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培训,保障了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流程的有效执行。

      4.4.3 监督评价与纠正

      本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本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切实整改落实到位;风险与合规部负责组织、指导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的开展,结合监督检查以及各部门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评、督促、追踪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审计部依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开展独立的审计监督活动,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督促各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

      本公司风险管理遵循合规性、全面性、独立性、制衡性、程序性等基本原则。合规性,即本公司经营活动应遵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全面性,即本公司风险管理涵盖各项业务管理各环节,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中;独立性,即本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及支持保障部门保持相互独立,可直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保证风险管理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制衡性,即明确划分相关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程序性,即本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系统的安排遵循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三道程序。

      在风险管理组织建设方面,本公司分别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度贯穿于业务全过程。

      (1)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了审计以及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

      (2)在经营管理层面设立了业务评审委员会。业务评审委员会是公司自营业务与信托业务项目的决策机构。

      (3)本公司业务审批部负责对所有拟开展的业务进行初审,向业务评审委员会提交审查意见;风险与合规部负责履行业务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职责;运营管理部负责履行业务存续期事务的集中运营管理职责。

      (4)本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和业务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并向董事会报告。

      4.5.2 风险状况

      4.5.2.1 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本公司高度关注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针对各类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应的业务操作规程,将信用风险管理运用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阶段。

      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1)信托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托资产5650.02亿元,无不良资产。(2)固有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总计37.35亿元,无不良资产。

      本公司一般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信托赔偿准备金提取方法如下:(1)一般准备:根据国家财政部财金〔2012〕20号《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公司从当年净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一般风险准备按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提取。(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见会计报表附注。(3)信托赔偿准备金: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49条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

      对于抵押品确认原则:抵押品必须是抵押人合法所有的或依法有处分权的财产,且须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抵押贷款应签订抵押合同,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登记。本公司在参考中介机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评判抵押价值。

      4.5.2.2 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因为股价、房价、市场汇率、利率或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市场风险具有很强的传导性,某些信用风险的根源可能也来自于交易对手的市场风险。

      信托资产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房地产信托规模637.64亿元,其中融资用于支持保障安居工程86.04亿元,占房地产信托规模的13.49%,属于国家政策鼓励开展的业务,项目建设与资金回笼保障度较高,市场风险相对较小;其他类型房地产项目金额551.60亿元,占房地产信托规模的86.51%,该类项目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相对较大,房地产市场价格与销售状况将影响信托项目的资金回笼,我公司集合类房地产信托融资担保较为充足,融资人违约成本高,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设置得当,因此房地产价格变化对本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影响相对较小。报告期内,本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发展平稳,主要运用为债券、二级市场股票和基金投资等。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含股票、债券、基金)规模为489.19亿元。

      固有资产方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证券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公允价值209,960.10万元,其中债券投资公允价值209,343.30万元,基金投资公允价值0万元,股票投资公允价值3,057万元,市场风险相对较小;长期股权投资余额42,815万元,包括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00万元,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7,988万元,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2,327万元,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万元。

      4.5.2.3 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因内部控制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控制缺失、或其他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的风险。本公司各项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了所有的业务领域,合理调整部门配置,建立岗位相互制衡机制,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严格按照本公司问责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问责,操作风险控制较好。

      4.5.2.4 其他风险状况

      本公司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此类风险。

      4.5.3 风险管理

      4.5.3.1 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策略:一是针对各类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指引、准入标准和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二是加强事前对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进行事前控制;三是严格落实贷款担保措施,客观、公正地评估抵(质)押物,并通过关注交易对手担保物情况和资信状况,持续跟踪进行事中和事后控制;四是对所购入的债券进行信用级别限制;五是风险管理部门对业务项目信用风险情况进行风险排查,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六是遵照监管机关及风险管控的要求,进行资产风险分类,实施动态管理;七是严格按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的要求,足额提取包括呆账准备金、信托赔偿准备金在内的各项准备金。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策略:一是加强宏观经济及金融形势的分析预测,提出业务主要发展方向和调整方案;二是根据市场行情,加强对交易对手在其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分析,准确把握资金进入时机,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通过资产或投资的合理组合实现风险的有效对冲和补偿,以规避市场风险;三是在业务决策和业务流程管理过程中,通过压力测试和动态监控,对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四是积极贯彻落实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及时对相关业务作出风险提示,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风险防范,确保风险可控。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策略:一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构建了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科学的审批程序,切实加强执行力度。二是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程序,报告期内本公司全面启动全流程系统建设,严格防范操作风险。三是加强对员工培训、教育,增强员工责任感和道德水平,执行问责制度,提高业务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质量。四是对内控执行情况和项目合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及时整改。

      4.5.3.4 其他风险管理

      针对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如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本公司通过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加以防范和化解。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

      5.1.2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5.1.3 利润表

      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 万元

      ■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会计报表附注

      6.1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本年度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纳入合并报表的基准日为2013年6月3日。

      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

      6.2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事项。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信用风险资产情况

      表6.4.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

      表6.4.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 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情况

      表6.4.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 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表6.4.1.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5 自营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发放的自营贷款已全部到期并偿还,自营贷款余额为0。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表6.4.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7 公司当年度收入结构

      表6.4.1.7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4.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情况

      表 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769个,实收信托金额20,445,865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6.54%。

      6.4.2.2.1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4.2.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4.2.2.3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4.2.3 报告期内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认真贯彻落实金融监管要求,以推动业务转型与结构调整为契机,发挥创新业务资格作用促进业务品种及模式创新,开展实施了多项创新信托业务,涵盖结构化融资、艺术品信托、公益信托等,公司产品设计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其中典型创新产品如下:

      1.兴业信托·紫砂艺术品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是国内首单紫砂艺术品投资信托。通过结构化设计、投资管理人到期滞销艺术品回购义务等设置,确保风险可控。该产品作为资产配置手段可满足客户多元化投资需求,通过整合专业资源,为各方提供包含藏品资源、鉴定技术、资金匹配和风险控制等在内的艺术品金融服务。

      2.兴业信托·慈善基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为本公司首单公益性质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从公益信托要求出发,本信托计划在交易结构、合作机构选聘、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业务模式。信托募集资金一百余万元定向用于向雅安地震受灾地区提供赈灾援助。

      3.兴业信托·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计划采用结构化分层模式,优先级资金采用保险资金,降低了资金成本,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同时,信托计划引入信用评级机构对优先级信用等级进行评级,为保险、基金等大型机构资金认购信托产品提供评判依据。

      下阶段,本公司将继续把握金融行业全面深化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继续加大在资产证券化、产业投资基金、证券类衍生品量化投资业务、城市发展基金、国际化投资等业务创新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公益信托、家族信托等长期创新业务,丰富和提升公司参与各类市场的投资手段和管理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同业和广大投资者。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总金额及定价政策等

      表6.5.1.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固有业务关联方情况

      ■

      表6.5.1.2

      信托业务关联方情况

      ■

      6.5.2 关联交易方情况

      表6.5.2

      ■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5.3.3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5.3.3.2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6.5.4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表7.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动。

      2014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监复〔2013〕352号批准,本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5.76亿元人民币增加至50亿元人民币,并相应调整股权结构。此次增资后本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元,出资比例73%;(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imited),出资额为人民币841,667,000元,出资比例16.8334%;(三)福建华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240,426,600元,出资比例4.8085%;(四)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226,239,900元,出资比例4.5248%;(五)南平市投资担保中心,出资额为人民币41,666,500元,出资比例0.8333%。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以下变动:2013年8月22日,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Robert Bettridge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选举蓝玉权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蓝玉权先生任职资格已经福建银监局核准。

      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8.3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固有业务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信托业务于2013年6月发生1笔信托业务项下涉诉事项,该项目为单一资金信托业务,风险由受益人承担,我公司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根据受益人的指示提起诉讼,被诉人为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涉及本金18670万元及相关利息。

      8.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的检查意见及公司整改情况

      ■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无。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按照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层相关会议、组织开展调研等方式,依法对公司依法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及有关信托业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规范管理运作,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报告期内,公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廉洁勤勉、审慎管理、尽职尽责,努力推动公司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真实、合法,自营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信托财产管理状况良好,未发生集合信托计划延付、涉诉或赔付问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良好。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在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开展、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三会一层”的职责和运行机制规范有效,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体系基本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组织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业务开展、内部审计等制定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而良好的执行,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和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营。

      10、净资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采取增加资本金、提高净资本使用效率等措施加强净资本管理,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净资产49.99亿元,净资本44.33亿元(监管要求为≥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29.01亿元,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153%(监管要求为≥100%),净资本/净资产为89%(监管要求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