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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24版)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 11,565.0011,565.005,210.845,210.8445.0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9,347.61119,347.6118,210.84109,330.45     
    合计 162,246.71162,246.7123,189.92141,019.5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公司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已建成投产,截止本报告日正在办理竣工决算,2013年度尚未达产,因折旧等固定成本高导致出现亏损;2、公司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尚未投入,主要系公司尚未购置到适应设计研发中心发展需求的办公楼;3、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项目业绩承诺期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因业绩承诺期未满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4、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项目业绩承诺期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因业绩承诺期未满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项目,由于交易对手未能如期交房,公司拟取消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由对方退回公司已预付的购房款及相应资金成本。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于 2010 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2,899.10万元超募156,688.82万元。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

    5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2、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30日、2011年4月3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13.61万元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用于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413.61万元支付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款。
    4、2011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1年6月30日、2011年10月28日、2011年12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2012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896万元收购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28日、5月14日、5月30日、6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4,896.00万元支付大海川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款。2012年5月21日,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更名为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2012年5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审议并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的事项,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565万元补充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7、2012年9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审议并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分别于2012年10月22日、11月20日、12月1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8310万元支付股权转让款。2012年11月10日,方特装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由丁荣才变更为汪洋,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了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其他事项不变。
    8、201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2年10月31日,11月29日,12月13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9,000万元到自有资金账户。
    9、2013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用以作为设立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款,截至报告日,工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为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40301108371598,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田延平,成立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公司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
    10、201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27日、2013年11月2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9,000万元用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201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软装公司。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

    000万元作为设立软装公司款。截至本报告日软装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为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40301108705458,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伟华,成立日期为2014年1月16日。

    12、经公司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丰”或“目标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东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胜投资”或“转让方”)签署了《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3,063万元的价格受让东胜投资持有的新华丰51%股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063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 截至报告日,新华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由刘东变更为康劲松,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0】01020125号《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1年3月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各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并正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关联方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涂料”)采购涂料产品,并由关联方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西、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2014年度预计金额2013年度实际发生额2013年度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不超过5,500万元2,388.49万元不超过4,600万元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超过350万元123.89万元不超过35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梓琪

    注册资本:1665万元

    主营业务:油漆、涂料、油墨的生产及销售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村

    广田涂料2013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9,917.26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207.6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涂料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涂料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伟全

    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东东方都会大厦裙楼四楼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广田物业总资产409.39万元,净资产-123.12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1,140.36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3.9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物业经营正常,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较高。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材料采购及接受劳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认为: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广田股份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 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确认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4、《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6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2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

    厦广田股份三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

    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190518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联系人:王宏坤 郭文宁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厦1-3 层

    邮政编码:51800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确认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4《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叶远西先生、总经理范志全先生、财务总监田延平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宏坤先生、独立董事王红兵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