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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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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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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礼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织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秀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77,976,263.62123,273,598.314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475,611.7426,765,685.701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6,472,413.8526,425,548.94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7,012,452.48-88,036,515.2212.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23-4.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23-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6%5.17%-2.1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576,888,371.521,018,594,650.385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89,886,312.96621,717,963.0191.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318,597.081、本期结转的递延收益; 2、中国驰名商标补助; 3、公司上市奖励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91,047.50没收的租赁客户违约保证金。
    减:所得税影响额706,446.69 
    合计4,003,197.8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10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41%78,613,88378,613,883  
    佛山市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41%11,117,58511,117,585质押11,117,585
    佛山市英联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78%7,176,0087,176,008  
    田伟炽境内自然人3.05%4,577,8184,577,818质押1,830,000
    陈焕枝境内自然人2.36%3,544,8003,544,800  
    陈燕枝境内自然人2.25%3,369,2073,369,207质押1,830,000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66%2,485,52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1,800,759   
    深圳市新网在线广告有限公司其他1.14%1,713,020   
    中国光大银行—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8%1,475,54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485,526人民币普通股2,485,52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1,800,759人民币普通股1,800,759
    中国光大银行—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75,541人民币普通股1,475,541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 一组合1,349,823人民币普通股1,349,823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1,299,798人民币普通股1,299,798
    中国建设银行—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540,981人民币普通股540,981
    朱德宏504,812人民币普通股504,812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68,611人民币普通股468,611
    中国银行—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70,000人民币普通股370,000
    周元杰359,359人民币普通股359,35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基投资和英联投资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礼豪控制的企业;纳百川实际控制人金泳欣是陈焕枝的女儿,陈礼豪外甥女;田伟炽是陈礼豪的妻弟;陈焕枝、陈燕枝与陈礼豪是姐弟关系;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股东佛山市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1,117,58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1%)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期限为一年。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3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3月26日。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比期初增幅原因
    货币资金106.15%主要是在2014年1月份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发行新股的认购资金。
    应收账款165.56%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为了争取新客户,巩固业务量较大的老客户,适当调整了资金结算信用期,导致应收账款比年初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预付款项229.30%主要是欧浦商城开展钢材现货交易所致,公司与钢厂合作需支付部分保证金。
    存货61.49%主要是欧浦商城业务的开展,增加了部分钢材库存。
    在建工程114.53%主要是本年新增物联网项目改造。
    开发支出不适用主要是OA系统项目32万元转为无形资产。
    其它非流动资产46.85%主要是公司支付仓储加工设备款项。
    应付账款617.46%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增大赊销额度所致。
    预收款项-82.90%主要是一季度公司减少了综合物流服务业务,从而导致预收款项大幅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42.83%主要是去年12月计提的职工年终奖励金在一季度发放,故此比年初减少较多。
    其他应付款41.78%主要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产生但尚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
    长期借款不适用主要是新增了银行长期借款3000万元。
    资本公积不适用主要是发行新股后新增资本公积。
    利润表项目同比上期增减原因
    营业收入44.38%主要是增加了欧浦商城的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64.75%主要是增加了欧浦商城的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326.39%主要是一季度母公司采购量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1072.25%销售费用同比上期新增118.51万元,主要是拓展欧浦商城业务费用所致。
    投资收益100.00%主要是对外投资分红所得。
    营业外收入1033.22%主要是收到顺德区政府奖励上市奖励款400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上期增减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14%主要是子公司购进部分设备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47.25%主要是IPO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款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7.33%主要是IPO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款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1.75%主要是IPO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礼豪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小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2014年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欧浦钢铁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

    3、2014年2月26日,欧浦商城(http://sc.opsteel.cn)正式上线,通过与钢材生产商合作,提供优质实惠的钢材现货资源,直接通过网上实现交易。

    4、2014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2014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在广东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欧浦支付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当触发《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的预警条件或停止条件时,公司将分别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公司按照《预案》规定,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或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本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时公司股本的1%;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4、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6、公司将促使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照《预案》,履行相关义务。2014年01月15日2014 年 1 月 27日至 2017 年 1 月 26 日正在履行

     中基投资1、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欧浦钢网(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2、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欧浦钢网的股份(权益)的期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者联营)参与任何与欧浦钢网(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活动;3、自签署之日起,若欧浦钢网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业务与欧浦钢网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欧浦钢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4、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承诺将约束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欧浦钢网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4年01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中基投资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欧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欧浦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欧浦股份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欧浦股份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在欧浦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欧浦股份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公司在欧浦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欧浦股份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欧浦股份提供担保;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欧浦股份,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4年01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中基投资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4年01月27日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 月 26 日正在履行
    中基投资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股份公司,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4年01月15日2017 年 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正在履行
    中基投资1、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发行人,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4年01月15日2017 年 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正在履行
    中基投资1、当触发《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的预警条件、启动条件或停止条件时,中基投资将分别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预案规定,召开投资者见面会、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或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等;2、中基投资将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中基投资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3、中基投资保证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4、如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并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欧浦钢网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欧浦钢网。如未按期返还,欧浦钢网可以采取从之后发放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欧浦钢网已分得的现金股利总额2014年01月15日2014 年 1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1 月 26 日正在履行

     纳百川1、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任何与欧浦股份(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2、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欧浦股份的股份(权益)的期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者联营)参与任何与欧浦股份(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活动;3、自签署之日起,若欧浦股份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业务与欧浦股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欧浦股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4、自签署之日起,本公司承诺将约束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5、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欧浦股份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4年01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纳百川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欧浦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欧浦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欧浦股份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欧浦股份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在欧浦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欧浦股份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公司在欧浦股份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欧浦股份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欧浦股份提供担保;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欧浦股份,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4年01月15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纳百川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发行人,同时,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4年01月27日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 月 26 日正在履行
    纳百川1、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股份公司,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4年01月15日2017 年 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正在履行
    纳百川1、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发行人,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4年01月15日2017 年 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4%13%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6,0006,50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728.5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主要是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提高,营销渠道的进一步拓展,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其他 0.0000%00%0.000.00  
    合计0.000--0--0.000.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30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