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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4-006)。

      十二、《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关于申请豁免6家对外投资公司股权清理承诺履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十四、《关于申请变更控股股东有关新路达华联吉买盛店注销和上海新路达吉买盛长青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承诺履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十五、《关于申请变更控股股东有关解决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履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上述第十三至十五项议案承诺的承诺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董事马新生董事、贺涛董事、浦静波董事、汪龙生董事、吴平董事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苏勇先生、潘飞先生、傅鼎生先生、曹惠民先生、沈晗耀先生对上述变更及豁免承诺履行事项认可,并在本次会议上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上述变更及豁免承诺履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为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007)。

      十七、《关于为上海世博百联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壹亿零贰佰万元授信额度借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上海世博百联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4-008)。

      十八、《关于拟收购百联三林购物中心的议案》

      公司拟以建成后整体收购方式选址浦东三林大型居住社区基地C1-3地块发展百联三林购物中心项目。项目地块位于浦东新区浦星公路懿行路东南侧,拟收购物业总建筑面积约48400平方米。

      经估算,本项目初期投资总额约62058.7万元,计划成立一家由公司全额投资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元,资金不足部份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的上述审议事项第一至六项、第十一项、第十三至十六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友谊股份 友谊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4-004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下午17:00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长黄真诚因公务原因委托副监事长陈建军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13年计提、核销各项减值准备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申请豁免6家对外投资公司股权清理承诺履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申请变更控股股东有关新路达华联吉买盛店注销和上海新路达吉买盛长青商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承诺履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申请变更控股股东有关解决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履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为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为上海世博百联商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壹亿零贰佰万元授信额度借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各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通过的上述一至四项、九至十二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友谊股份 友谊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4-005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马新生先生、贺涛先生、浦静波先生、汪龙生先生、吴平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将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情况,公司本次预计并披露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信息比较真实、准确的反映了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状况,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

      2、公司能确保日常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之间价格的一致性,较好的兼顾了公平原则,且按照公允原则采用的市场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作为正常经营活动中一项长期持续稳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且不会损害到公司和股东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所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份额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4、公司遵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履行了关联交易必需的审议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另一方面,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以来,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友谊股份 友谊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4-006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现修订后的第一百五十四条为: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提出分红建议和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向董事会提出分红提案。

      (二)董事会提出的分红建议和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董事会制订的现金分红方案未达到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最低限的,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三)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或者按章程应实施现金分红而未制订现金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四)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意见和诉求。

      (五)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六)公司需要调整或变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由董事会进行详细论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时,须由出席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审议批准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将视经营情况,采用现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现修订后的第一百五十五条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 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分配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三) 分配周期: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 分配方式: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也可以采用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五) 现金分红最低限:在符合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可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六) 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利润分配应当符合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关于全体股东参与分配的比例、违规分配的退还、禁止参与分配的股份的规定;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被占用的资金。

      公司可以按照经营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二、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10楼

      邮 编:200120。

      现修订后的第五条为: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1号11楼1101室

      邮 编:200120。

      2、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综合百货、装潢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文教用品、新旧工艺品、金银制品、家具、古玩收购;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配件;货物代理(一类);收费停车费;仓储运输;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出租,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零售。下列这些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酒、茶、食品、中西成药、音像制品、连锁超市、汽车修理、普通货物运输、房屋中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娱乐。下列范围限出租场地经营:卷烟、雪茄烟、广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现修订后的第十三条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综合百货、装潢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文教用品、新旧工艺品、金银制品、家具、古玩收购;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配件;货物代理(一类);收费停车费;仓储运输;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出租,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零售,酒类商品批发。下列这些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酒、茶、食品、中西成药、音像制品、连锁超市、汽车修理、普通货物运输、房屋中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娱乐。下列范围限出租场地经营:卷烟、雪茄烟、广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友谊股份 友谊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4-007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将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为期三年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由于浦东永安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671.065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永安”)正常经营、合理租赁黄金,同时为规避金价波动产生的成本风险,浦东永安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黄金租赁业务,向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黄金租赁业务,公司将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友谊股份对外担保总额为6,671.065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浦东永安,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655号1—4楼;法定代表人:章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黄金饰品、钻石饰品、彩宝类饰品、翡翠玉石、沉香、象牙等工艺品还有红木家饰。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浦东永安资产总额为15,085.62万元,负债总额为16,867.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1.81%,贷款总额为10,000万元,净利润为-3,593.2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4年3月31日,浦东永安资产总额为18,140.32万元,负债总额为20,096.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0.78%,贷款总额为15,000万元,净利润为-174.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浦东永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浦东永安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黄金租赁业务,向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黄金租赁业务,担保期限为3年,起始日以银行放款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浦东永安的经营需要,此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但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友谊股份对外担保总额为6671.065万元,(仅对浦东永安进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

      (3)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友谊股份 友谊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4-008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上海世博百联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世博百联商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将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10,200万元,为期三年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671.065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世博百联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百联”)正常经营及装修装饰,向上海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对其51%的份额进行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2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友谊股份对外担保总额为6,671.065万元。世博百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份,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世博百联,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368号;法定代表人:席群锋;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工业礼品、家居用品、金银饰品、受托房屋租赁等。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世博百联资产总额为57,885.79万元,负债总额为 22,947.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64%,贷款总额为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利润为-1,046.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4年3月31日,世博百联资产总额为59,497.54万元,负债总额为23,900.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17 %,贷款总额为0万元,累计净利润为-1,112.15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世博百联向上海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提供51%份额连带责任担保,即不超过10,2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起始日以上海银行放款日为准。上海银行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还需由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另49%份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后方可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世博百联的经营需要,此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友谊股份对外担保总额为6671.065万元,(仅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浦东永安百货有限公司进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

      (3)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友谊股份 友谊B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2014-009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相关主体承诺解决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上海证监局的通知要求,本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历年来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14年2月15日披露了《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和相关主体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现就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和需要变更承诺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

      1、百联集团承诺:对暂无法注入上市公司的上海新路达(集团)商业有限公司、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将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在与合资方就资产注入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将二公司的体育用品、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照相器材等专业专卖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如期限届满仍未能与合资方就资产注入达成一致意见,百联集团将对二公司的股权予以减持,直至不再具有控股权,或对二公司上述专业专卖业务进行处置。

      履行进展情况: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若仍未与合资方就资产注入达成一致,百联集团进一步明确将在期限届满后的五年内逐步减持二公司股权,直至不再具有控股权。

      2、百联集团承诺:对因盈利能力较差或未实际开展业务而未注入上市公司的上海百联电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商厦、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在重组资产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赋予上市公司优先购买权,如上市公司未实施收购,则将对该等公司业务进行处置,不再经营该等业务。

      履行进展情况: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若上市公司未实施收购,百联集团进一步明确将在期限届满后的五年内逐步对该等公司业务进行处置。

      二、需要进行变更的承诺

      1、百联集团承诺:对其控股51%的上海新路达(集团)商业有限公司旗下已停业的、与上市公司下属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型超市卖场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新路达华联吉买盛店,将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予以注销。

      百联集团承诺:对其控股51%的上海新路达(集团)商业有限公司持股85%的、与上市公司下属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型超市卖场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上海新路达吉买盛长青商业有限公司,将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其转让给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履行进展情况:在承诺实际履行过程中,百联集团因为分公司注销和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人员安置、转移等诸多问题,短期内难以妥善处理,为了切实履行该承诺,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经营分公司(即新路达华联吉买盛店)和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托管协议,已将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经营分公司和上海新路达吉买盛长青商业有限公司85%股权托管给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由于该履行情况属承诺内容的变更。根据要求,该承诺变更事项经公司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

      2、百联集团承诺:将协助并督促原百联股份正在清理股权且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6家对外投资公司尽快办理完成工商注销,包括北京视美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贸易公司、上海康姆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新制衣厂、洪都拉斯堪佑服装公司、上海新上海商业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对无法办理注销手续或无法完成清理等问题所可能给原百联股份或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百联集团负责承担。

      履行进展情况:该项承诺未履行完毕,且由于上述6家公司投资年限较长,相关资料年久缺失,其他股东或相关负责方无法取得联系,有些注册地在异国,公司经过各种努力仍无法完成注销。根据要求,该承诺豁免事项经公司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

      3、百联集团承诺:如未来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欲收购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百联集团同意赋予联华超市不可撤销的优先购买权,在经联华超市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百联集团将在合适的时机根据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商业惯例按适当方式注入联华超市。如联华超市董事会、股东大会在未来36个月内未就收购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提出动议,百联集团将通过减持对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股权方式,彻底消除因控股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导致与联华超市同业竞争的问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百联集团若出售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将给予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优先购买权。

      履行进展情况:目前,百联集团赋予联华超市的36个月内优先购买华联吉买盛股权的日期已到期,联华超市并未行使优先购买权。

      百联集团进一步赋予联华超市3年的延期优先购买权,在此期间内联华超市仍享有优先购买华联吉买盛控股权的权利。若联华超市逾期仍未提出收购动议,则集团将在此后5年内逐步减持华联吉买盛股权,直至不再具有控股权。

      由于该履行情况属承诺内容的变更。根据要求,该承诺变更事项经公司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以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