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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 2014-012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8: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有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 -1,400,602,869.45元,由于公司2013年度亏损,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同煤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其薪酬根据工作量确定为186万元、60万元。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14年全年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374,000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2014-013号公告。

      本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有喜先生、武望国先生、刘敬先生、张忠义先生、曹贤庆先生、于大海先生、宣宏斌先生、张久儒先生、刘杰先生、刘贺莹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培玉先生、张文山先生、刘混举先生、田祥宇先生、张芳女士。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 2014-013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4年4月28日,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材料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为本期增加采购煤炭所发生的金额。

      (三)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房产租赁协议》、《资产委托经营协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结合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计划,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374,000万元。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

      二、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见公司与关联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房产租赁协议》、《资产委托经营协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综合服务协议》。

      公司销售给关联方商品参照市场价格,执行双方协议价。销售给关联方原材料和从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价格按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本公司与关联方综合服务等其他关联交易价格按协议价作为定价基础。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公平的原则,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在签署有关协议时,双方遵循公平市场价格的原则,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了保护。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 2014-014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王宏先生、葛晓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连海先生、张效春先生、马文章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王宏先生:195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大同市吴官屯煤矿采煤一队技术员;燕子山矿综采二队、四队技术主管,通风区副区长,防尘队党支部书记,防尘区区长,劳动服务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化工厂党委书记;忻州窑矿党委书记、矿长;大同煤业股份公司监事;现任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工会主席。

      葛晓智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宝钢总厂计划处单元技术(工程经济)技术员,宝钢分公司投资管理处概预算综合主办,宝钢集团重大工程项目部主任管理师(工程项目)、外围条件及综合管理主管,规划发展部规划发展主管、投资审查高级经理,宝钢资源有限公司高级经理(资产管理),现任宝钢资源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监。

      上述一、二、三、四、五、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 2014-015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6月19日上午9:00,会期半天。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8:50;

      3、会议地点:公司五楼大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7、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001号公告

      12、关于修改《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4-001号公告

      (三)参加人员:

      1、截止2014年6 月1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4年6月13日, 8:30—17:30;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352-7010476 传真:0352-7011070

      邮政地址:山西大同市矿区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037003

      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

      如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将您的表决意见在相应的位置下打“√”)

      ■

      委托人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4年 月 日

      有效期至:2014年 月 日

      附注: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印或按照如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