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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3版)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3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纸制品加工,零售纸(除新闻纸、凸版纸),销售铅字、办公用品、计算机复印机耗材,制作铁桶,石材加工,加工制作工艺美术品、纸张静电加工处理,生产销售:OPP胶带、双面胶带、包装产品、印刷油墨、扁丝。

      (二)关联关系

      马鞍山市同辉纸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股份”)为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改制时由本公司管理层和部分职工以身份置换补偿金出资设立的公司,马鞍山市民政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政印刷”)为同辉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认定同辉股份和民政印刷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市价执行。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山鹰纸箱及天福纸箱制品与同辉股份、民政印刷同处一地,双方合作可促进公司产品(原纸)销售,实现纸筒芯、淋膜复合纸和印刷材料零库存管理,提高厂房利用率、减少仓储费用和资金占用,有效提升效益。

      上述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交易量小未对公司形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席彦群先生、江益民先生、张辉先生、余银华先生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事前确认函。

      公司独立董事席彦群先生、江益民先生、张辉先生、余银华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预计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一致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3-016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8,955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会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需求,本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包含项目贷款、银团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贸易融资等)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8,955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

      上述控股子公司于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本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提请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业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由相关担保协议约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96,858万元,均为已签署担保协议并正在履行的担保。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其余担保额度协议尚未签署。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已签署的担保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财务统一、垂直管理,通过对控股子公司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的监控,确保公司及时掌握其资金使用状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降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上述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核心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为其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止目前,公司提供担保余额96,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5%,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因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4-017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条件: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比例及间隔期: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两次利润分配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6个月。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该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于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留存资金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审议时,公司应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调整、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条件: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条件如下:

      (1)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均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三)利润分配的比例及间隔期: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两次利润分配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6个月。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实现的利润分配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后及时披露,且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应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调整、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4-018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开展远期结汇的目的

      公司所从事造纸业务主要原材料废纸大量从海外进口,进口国家涉及美国、英国、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目前公司进口业务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计划继续与相关银行开展远期结汇汇率锁定的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开展远期结汇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汇率锁定的业务为公司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公司可按照远期结汇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结汇。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汇率锁定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口业务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交易的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交易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汇业务。

      三、预计2014年结汇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以用于远期结汇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的外币金额为原则,2014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远期结汇发生金额为:

      ■

      四、远期结汇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65.78亿元,年进口采购额近30亿元。因公司日常大量进口业务导致结汇业务较为频繁。为此,公司开展远期结汇汇率锁定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开展的,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汇率的走向和波动情况。在办理远期售汇业务同时提前锁定购汇率,规避未来支付外汇时汇率变动风险。

      鉴于公司开展以上业务的目的,目前所选取的均为低风险金融产品,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同意公司开展该业务。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4-019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永霞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经营计划》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4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吉安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科学决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尽职尽责并卓有成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5.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6.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7.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4-020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10:00开始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6日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经营计划》;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2014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8.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吉安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集中供热改造和余能利用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 址: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

      邮政编码:243021

      联 系 人:洪少杰

      联系电话:0555-2826 275

      传 真:0555-2826 369

      3、登记时间:2014年5月22日8:00-17: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现场会议召开当日(2014年5月23日)进行登记。

      四、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