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4-01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5月12日上午10时在股份公司总部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志华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提请豁免整合东华科技承诺》的议案
股份公司间接拥有控制权的重要子公司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股份公司上市时做出承诺:“股份公司上市后,视情况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股份公司采取换股或其他方式对东华科技进行整合,在整合之前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东华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事项没有明确履约时限。根据东华科技目前经营发展状况、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情况以及股份公司和东华公司市值比较,股份公司如对东华科技进行整合,将不利于维护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股东的权益,也不利于东华科技和东华科技中小股东的利益,故集团公司提出豁免履行该承诺事项。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关于提请豁免重机公司主辅分离承诺》的议案
集团公司在股份公司上市时做出承诺:“保证将加快完成中国化学重型机械化公司拟主辅分离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并保证此类企业主辅分离之前不会继续开展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或可能直接间接与本公司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上述承诺事项没有明确履约时限,现由于国家政策性破产和主辅分离等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中国化学重型机械化公司将无法按照原有的破产和主辅分离政策实施政策性破产和主辅分离,故集团公司提出豁免履行该承诺事项。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关于提请豁免九公司政策性破产承诺》的议案
集团公司在股份公司上市时做出承诺:“保证在中国化学第九建设公司拟破产企业完成破产清算程序之前,按照细分市场和各自特点,不会继续开展与股份公司产生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上述承诺事项没有明确履约时限,现由于国家政策性破产和主辅分离等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中国化学第九建设公司将无法按照原有的破产和主辅分离政策实施政策性破产和主辅分离,故集团公司提出豁免履行该承诺事项。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该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