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4-020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禹先生;
4、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15:00—2014年5月12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2日15:00。
6、会议召开地点: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代理人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4,757,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14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4,37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90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87,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2、公司部分董事、候选董事、监事、候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六、《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七、《关于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九、《关于使用产能扩建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关于授权经营层参与竞拍生产经营用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表决:
1.01 选举陈禹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4,370,2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 选举郁征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4,370,2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3 选举张耀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4,370,2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4 选举任戴明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4,370,2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占世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4,370,2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 选举朱联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4,370,2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 选举陈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4,370,20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章建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4,757,251股,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姚思静律师、张露文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2日